根據現行《機動車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車主變更有牌照機動車的車身顏色、型號、性能、用途、結構,更換車架、車身、發動機的,必須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原則上不允許裝尾翼,做大圍擋,改裝排氣管。
國家對汽車改裝的有關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壹)變更機動車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用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機動車外形和相關技術數據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車輛年檢中的註意事項
年檢前處理違法記錄。有些車輛平時收到交通違章通知,不及時處理。驗車的時候會“總賬”。如果車管所發現有未處理的違法記錄,該車將不能通過年檢。
七座SUV、MPV、商用車不享受6年免檢。對免檢六年的車輛,每兩年提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和車船稅繳納憑證,處理完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後,直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領取檢驗合格標誌,無需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免檢六年的車輛,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仍按不免檢車輛的周期進行檢驗。6年免檢車輛,註冊登記6年以上(含6年)的,每年檢驗1次;15年以上(含15年),每年檢驗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