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的車牌可以保留,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十二條? 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註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擴展資料
《機動車登記規定》中規定:
第十八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五十八條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撤銷機動車登記;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對涉嫌走私、盜搶的機動車,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辦理補、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等業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中國政府網-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登記規定》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