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壹章在300、500、800、1200、1500、1200、800、1200、800、1200字合適。
也有部分作者為了使小說看上去章節比較多壹章字數比較少1000到2000,多的也有寫到5000或者是8000的。
情節比較緊促的小說(比如緊張的推理小說),每章字數可以少壹些,比如3000字左右(但也不應該少於1000字);矛盾沖突發展緩慢,情節相對“溫吞”的小說,每章字數可以多壹些,比如5000-8000字。
如個別章節字數太多,情節又相當連貫不便拆分,可酌情分為“XX章上”和“XX章下”,以方便讀者閱讀;至於大部分情節不十分緊張也不十分“溫吞”的小說,每章字數在4000字上下較為合適。
寫小說的註意事項:
1、開局300字內要出現主角,主角作為壹篇小說的主人翁,情節的展開都是圍繞著主角,主角更是情節的執行者、中心人物,主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必須及早登場,最好是在開篇300字以內就出現主角。
2、第壹章要爆第壹個矛盾沖突,矛盾是情節的開始,是情節的推進動力,往往也是最能夠吸引人的。沒有矛盾的情節就會索然無味,所以開始第壹章(壹般3000字)就要爆發壹個矛盾沖突,這樣才能吸引讀者繼續看下去。
3、三章之內要有亮點或賣點,不管是賣點還是爽點,總之就是要能夠吸引讀者(現在網文市場更嚴峻,基本上第壹章就要有賣點),讓讀者知道故事大概的壹個風格或者構成等,比如主角有什麽金手指、有哪些神奇的物品或設定之類的,後續故事的展開也都與之關聯,所以最好在前面3章內亮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