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況:第壹,持有沒有火藥和子彈的彈殼不違法。第二,非法持有裝有火藥、子彈的彈殼二十發以上的,構成非法持有彈藥罪,屬於違法犯罪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持有爆炸物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爆炸物的規定,非法持有爆炸物,危害公眾安全的行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