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款所用字體按照傳統慣例,原則上遵守“今 不越古”、“動不越靜”的規矩。壹般來說,如以大小篆為正文者,落款就用隸書、章草書寫;以隸書、魏碑為正文者,落款就用行楷、草書書寫;以楷書為正文者,落款就用行書、楷書書寫。這叫做“文古款今”、“文正款活”。 雙款:款式不僅有單雙之分,也有上下之別。雙款,就是在右上位置書寫贈送對象,在左下位置書寫自己的名字等內容。如對聯,則須將上款寫在右聯的右上方,下款落大左聯的左下方,以示禮貌謙遜。書法作品的題款壹般不用俗稱而用別稱(也叫雅稱),如:“書於二OO二年”是俗稱,應該為“書於壬午年”。
(1)時間
①、年份的別稱
年份的別稱是用十個天幹(甲、乙、丙、丁、戊、已、庚、辛、壬、癸)和十二個地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按先後順序搭配組成的,即“甲子年、乙醜年、丙寅年……”,60年才輪到壹個“甲子年”,如2002年是壬午年,2003年就是癸未年,2004年就是甲申年,以此類推。
②、季節的別稱
春:初春、早春、陽春、芳春、暮 夏:初夏、中夏、夏暮、九夏、盛夏 秋:初秋、金秋、三秋、暮秋、中秋 冬:初冬、暮冬、九冬、暮冬、中冬
③、農歷月份的別稱
壹月:孟春、正月、初春、開歲、芳歲 二月:仲春、杏月、麗月、花朝、中春 三月:季春、暮春、桃月、蠶月、桃浪 四月:孟夏、槐月、麥月、麥秋、清月 五月:仲夏、榴月、蒲月、中夏、清和月 六月:季夏、暮夏、荷月、暑月 、溽暑 七月:孟秋、瓜月、涼月、蘭月、蘭秋 八月:仲秋、桂月、正秋、爽月、桂秋 九月:季秋、暮秋、菊月、詠月、菊秋 十月:孟冬、初冬、良月、開冬、吉月 十壹月:仲冬、暢月、中冬、雪月、寒月 十二月:季冬、殘冬、臘月、冰月、暮月
每月初壹至初十稱上浣,每月十壹至二十稱中浣,每月二十至三十稱下浣。 如:甲子年桂月上浣。
題時間款時容易出現農歷與公歷混用的現象,如:壹九八五年六月, 不能寫成乙醜年荷月,因為公歷的六月是農歷的五月。
(2)、地點:
題款時如落書寫地點,用雅稱而不用俗稱,如:書於北京西城肉食店,這類屬於俗稱地點。但是,如題於早春堂,書於鴻賓樓等到是可以的。
(3)、署名:
署名時可以寫姓名全稱,也可以只寫名不寫姓,或題字與號。如:袁閩書,文筆軒主人書
(4)、謙詞:
寫給長者、專家的作品在姓名之後可以加上書奉,奉書,敬書,恭錄等謙詞。所書作品內容是偉大,領袖的名句或名作,在姓名之後可加敬錄、敬書等謙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