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家管理人民幣的主管機關,負責人民幣的設計、印制和發行。
中華人民***和國自發行人民幣以來,歷時69年,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以及人民生活的需要而逐步完善和提高,至今已發行五套人民幣,形成紙幣與金屬幣、普通紀念幣與貴金屬紀念幣等多品種、多系列的貨幣體系。
除1、2、5分三種硬幣外,第壹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幣已經退出流通,第四套人民幣於2018年5月1日起停止流通(1角、5角紙幣和5角、1元硬幣除外)。目前流通的人民幣,主要是1999年發行的第五套人民幣。
中國人民銀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簡稱PBOC),簡稱央行,是中華人民***和國的中央銀行,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擴展資料:
主要業務
1、貨幣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是中國人民銀行制定貨幣政策的咨詢議事機構。貨幣政策委員會的職責、組成和工作程序,由國務院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貨幣政策的主要工具有:公開市場業務、存款準備金、中央銀行貸款、利率政策、常備借貸便利。
2、監督稽核
銀行法是進行銀行監管的法律基礎。銀行監管的目的在於確保銀行體系的活力,通過監視各銀行機構的信用和流動性,保護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國的金融改革中起著特別重要的作用。
3、支付體系
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國支付體系建設的組織者、推動者、監督者,中國人民銀行肩負“維護支付、清算系統正常運行”等法定職責,為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公***清算平臺,加速了社會資金周轉,推動了經濟金融較快發展。
4、信貸服務
信貸政策是宏觀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要求,對金融機構信貸總量和投向實施引導、調控和監督,促使信貸投向不斷優化,實現信貸資金優化配置並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手段。制定和實施信貸政策是中國人民銀行的重要職責。
5、經理國庫
央行經理國庫始於1985年。1985年頒布的《國家金庫條例》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具體經理國庫。組織管理國庫工作是人民銀行的壹項重要職責。”
6、征信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征信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履行對征信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在總行的授權範圍內,履行對轄區內征信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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