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檢測流程是怎樣的?
1.通過使用商業試劑或設備如矽膠柱離心、磁性矽膠顆粒分離方法和自動儀器提取核酸,並根據說明書操作。提取RNA時要註意防止RNA降解。DNA應保存在-20℃,RNA和長期DNA應保存在-80℃。
2.通過逆轉錄合成cDNA。逆轉錄cDNA合成反應需要使用逆轉錄引物、dNTPs、逆轉錄酶、RNA酶抑制劑、DTT、緩沖液、適量無RNA/DNase的超純水和RNA模板。逆轉錄反應在特定的溫度和時間下,在擴增儀或水浴箱中進行。
3、PCR擴增反應PCR反應需要使用引物、dNTPs、DNA聚合酶、緩沖液,以及適量的不含RNA/DNase的超純水和模板。在放大器中,根據設定的程序進行放大。采用二次擴增的巢式PCR擴增方法。
4.擴增產物的定性分析;擴增產物常用的分析方法是瓊脂糖凝膠電泳,與分子量標準比較,判斷擴增片段是否在預期的分子量範圍內。其他擴增產物分析方法包括限制性酶消化分析、特異性探針雜交分析和DNA序列分析。
5.結果的確定和完成報告:每次試驗應同時進行兩個陽性對照和兩個陰性對照。只有當陽性對照擴增出預期的片段,陰性對照沒有擴增出任何片段,兩個平行樣本的結果壹致時,實驗才能成立,才能做出核酸陽性或陰性反應結果的判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壹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對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和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第七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傳染病傳播和流行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已經取得許可證的,原發證部門可以依法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飲用水供應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規範的;
(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規範的;
(三)用於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規範的;
(四)未經消毒,在疫區銷售、運輸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或者可能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物品的;
(五)生物制品生產單位生產的血液制品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已經取得許可證的,可以依法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等嚴重後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並可以依法吊銷相關責任人員的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和從事病原微生物實驗的單位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和技術標準,未按照規定嚴格管理傳染病病原體樣本,造成實驗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傳播的;
(二)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采集、保存、攜帶、運輸和使用傳染病菌種、毒種和傳染病檢測樣本的;
(3)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未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因輸血和使用血液制品導致血源性疾病發生的。
第七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生命財產造成損害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