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23日,俄羅斯聯邦政府第227號決議通過了俄羅斯國家圖書館這壹聯邦國家機構的章程。俄羅斯國家圖書館的基本職能是:
1).根據《圖書館采選條例》,在提交免費文獻的基礎上,通過文獻購買、圖書交換(包括國際)等符合俄羅斯聯邦法律的方式,全面錄入國內文獻,確保其得到定期保護;
2).根據《圖書館選擇條例》,錄入和保存最具文化、科學和文學價值的外國文獻,優先選擇、保存和登記在俄羅斯境外創作並以俄羅斯民族語言出版的有關俄羅斯的文獻;
3).參與國內文獻的全國書目登記,制作參考書目、文摘、摘要等分析信息;
4)通過各種信息載體的目錄體系對圖書館館藏進行科學加工和展示,形成信息庫和數據庫,並組織利用它們和國內外其他信息資源參與信息交流;
5)研究圖書館現狀、圖書描述、保護和文獻修復,包括歷史文化古籍和檔案;
6).為用戶提供圖書館服務和信息服務,包括書目服務;
7).實施文化啟蒙和教育措施;
8).開展圖書館事業、目錄學、圖書事業等相關行業的科學研究和科學咨詢;
9).按照規定程序參與制定和實施國家圖書館政策、聯邦目標和圖書館活動範圍內的其他計劃;
10).按照俄羅斯聯邦法律,大學畢業後應組織職業教育和補充教育,實現提高圖書館幹部專業技能和職業再培訓的教育活動;
11).按照壹定程序參與國際合作,包括實施聯合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IFLA、ISO、歐洲委員會及其國際組織的規劃,履行這些組織出版物的保存機構職能,與外國圖書館及其他文化、教育和科學組織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