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應當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並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條件。報考人員應符合軍隊招收文職人員政治考核標準條件。
(2)學歷。壹般要有普通大學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艱苦邊遠地區和海島職位,以及特殊職位,不要求全職。
駐艱苦邊遠地區和海島的單位,可以招收軍人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配偶和子女、未婚軍人烈士的兄弟姐妹、現役軍人的配偶。除教學、科研、工程、醫療等專業技術崗位外,報考學歷要求可放寬至大專。報考護理、藝術、體育專業崗位的,可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3)資格條件。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職稱和職業資格。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報考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博士生報考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不要求符合任職資格條件。
(4)身體狀況。應當符合軍隊招收文職人員體檢的標準條件。
(5)年齡條件。報考九級科員以下管理崗位或初級專業技術崗位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報考八級文員、七級文員管理崗位或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
(六)其他條件。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前提下,具體報考條件由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的需要確定。
報考人員取得學位、職稱、職業資格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31,其中不經筆試直接面試的截止時間可以為招聘時間,但不得超過2023年6月65438+2月31。
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被發現在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軍隊文職人員招錄工作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被軍隊用人單位或事業單位辭退(解聘)未滿5年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文職人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考生不得報考與軍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用人單位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軍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職位。
在同壹機關,雙方直接隸屬於同壹領導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關系,其中壹方擔任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等領導職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