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是指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行為。
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的主體是郵政工作人員。這裏的郵政工作人員是指郵政部門委托的營業員、發行員、分揀員、快遞員、收件人、快遞員、代理人和郵政配送員。
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是指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這裏的擅自開拆,是指未經發件人或者收件人同意,擅自開拆運輸中的郵件、電報。隱匿是指不將郵件、電報交付收件人而非法截取、收取郵件、電報。銷毀或丟棄是指撕毀、湮滅或丟棄郵件或電報,使收件人無法檢查。
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的客體是郵件、電報。這裏的郵件是指信件(信函和明信片)、印刷品、郵包、報刊、匯款通知等。由郵政企業投遞。電報是指明碼電報、密碼電報、傳真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 * *未經郵政工作人員許可,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盜竊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五十二條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條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