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時辰是八刻。
時辰是古代計時單位,古代人把壹天劃分為十二個時辰,每個時辰相等於現在的兩小時。相傳是根據十二生肖中的動物的出沒時間來命名各個時辰。
壹個時辰又分為八刻,壹刻約15分鐘。
擴展資料:
古時候時辰劃分:
1、十二時辰制。
西周時就已使用。漢代命名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
又用十二地支來表示,以夜半二十三點至壹點為子時,壹至三點為醜時,三至五點為寅時,依次遞推。
2、二十四時辰制。
宋以後把十二時辰中每個時辰平分為初、正兩部分,這樣,子初、子正、醜初、醜正..依次下去,恰為二十四時辰。
同現在壹天二十四小時時間壹致。
3、十時辰制。
出現於先秦。晝夜各五分。據《隋書.天文誌》,晝為朝、禺、中、晡、夕,夜為甲、乙、丙、丁、戊(後用五更來表示)。
4、五時辰制。
其名稱為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還、鋪時、大還、高舂、下舂、縣(懸)東、黃昏、定昏。參閱《淮南子.天文訓》。
5、百刻制。
即把晝夜分成均衡的壹百刻。其產生與漏刻的使用有關。可能起源於商代。漢時曾把它改造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為九十六刻、壹百零八刻。
幾經反復,直至明末歐洲天文學知識傳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清初定為正式的制度。
6、古代不壹定具備嚴格的時間意義,而又常見常用的有關名稱亦頗不少。
壹般地說,日出時可稱旦、早、朝、晨,日入時稱夕、暮、晚。太陽正中時叫日中、正午、亭午,將近日中時叫隅中,偏西時叫昃、日昳。日入後是黃昏,黃昏後是人定,人定後是夜半(或叫夜分),夜半後是雞鳴,雞鳴後是昧旦、平明——這是天已亮的時間。
古人壹天兩餐,上餐在日出後隅中前,這段時間就叫食時或早食;晚餐在日昃後日入前,這段時間叫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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