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15年以上、7年以上、10年以上是指5年、7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3年以下、5年以下包括3年、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3沒收財產,壹般適用最高檔刑期時附加。
附: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全文)
第壹章 危害國家安全罪(12)
序號 第二章 危害公***安全罪(52) 序號 第三章 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第壹節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9)
序號第二節 走私罪(10)
序號第三節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17)
序號第四節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30)
序號 註:《決定》指《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第五節金融詐騙罪(8)
序號第六節 危害稅收征管罪(14)
序號第七節 侵犯知識產權罪(7)
序號第八節 擾亂市場秩序罪(13)
序號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42) 序號第五章 侵犯財產罪(13)
序號 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137) 第壹節 擾亂公***秩序罪(51) 序號第二節 妨害司法罪(20)
序號第三節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8)
序號第四節 妨害文物管理罪(10)
序號第五節 危害公***衛生罪(11)
序號第六節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15)
序號第七節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11)
序號第八節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6)
序號第九節 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5)
序號 第七章 危害國防利益罪(23) 序號第八章 貪汙賄賂罪(14)
序號 第九章 瀆職罪(37) 序號 第十章 軍人違反職責罪(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