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開外資限制是必然趨勢。
送審稿刪除了《文物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禁止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商獨資經營的文物商店或者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的規定,為蘇富比、佳士得等外國公司在內地設立企業,拍賣中國文物提供了機會。過去出於對國內市場的保護,不允許外國拍賣行在中國拍賣中國境內的文物。現在如果放開限制,對國內拍賣市場是喜是憂?
真實性和誠實經常出現。
問題,開放後,預計壹些拍賣行會出現生存困難,這也促使他們提高服務質量,與國際接軌。"
宏盛拍賣的創始人兼董事長趙勇並不擔心外國投資的影響。“五年前,我提出,即使我們在法律上允許他們成立文物拍賣公司,這些公司也會在很多流程上遇到困難,比如計算、物流、關稅等。這些門檻對他們來說很高。”他說,拍賣是壹個講究本土化的行業,尤其是文物拍賣,具有濃厚的文化和人文色彩,與地域收藏習慣和收藏文化密切相關。國際拍賣公司很難紮根。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此舉將有利於內地拍賣市場進壹步健康規範發展,也有利於海外文物回流內地。但由於修訂草案尚未正式出臺,佳士得對於能否在中國設立文物拍賣公司無可奉告。
?允許私下交易是對既成事實的承認。
修訂前的《文物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除經批準的文物商店和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文物商業活動”。這壹條限制了民間文物交易的渠道。《送審稿》在第六十條中嚴格規定了禁止性。言下之意,壹些國家允許交易的普通文物是可以買賣的,但根據《送審稿》第六十壹條規定,“文物買賣企業應當取得文物購銷資格。”這就給民間經營古玩市場、開古玩店留下了空間。
私下交易的放開會帶來市場混亂嗎?朱俊波認為沒必要擔心。“民間古玩行業的運營是大勢所趨。原來的文物法已經限制了這種現象,但是沒有辦法執行。各省市古玩城那麽多,私下交易到處都是。以前是實踐領先於文件,現在文件趨於與實踐壹致,屬於對既成事實的承認。”
此外,《送審稿》規定,拍賣行在拍賣前不再需要報文物主管部門批準。對此,專家和從業者認為是壹個好消息。本來每次拍賣的每壹件文物都要報批的。如果該條頒布實施,將為拍賣企業減輕很大負擔,拍賣企業可以更充裕地安排收藏時間。“過去,拍賣行很少。現在,大拍賣行壹個季度有幾千場拍賣。全國數百家拍賣行不得不審查拍賣。工作量太大,沒必要。”祝均波認為,政策放松更多的是企業自律,政府部門加強事中和事後監管,而不是事前審批,這將極大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
—————————————來源:解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