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壹:妻子受不了丈夫出軌
去年下半年,丈夫提出要和別的女人而妻子也明確表示不同意。沒過多久,妻子又發現丈夫和別的女人在壹起,並向丈夫抱怨。吳律師點評:從上述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很多夫妻在婚外情中都扮演了“小三”的角色。而這也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當婚姻關系不能正確處理男女關系時,夫妻之間容易因道德不利於夫妻感情的恢復與發展。
案例二:妻子離婚但孩子由婆家撫養
今年30歲的經人介紹相識,不久便結婚了。婚後,羅英則在中山打拼。夫妻二人因工作性質和興趣愛好不同,相處過程中產生矛盾而經常爭吵;但即使這樣,夫妻二人也沒有再離婚的打算。今年6月初,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向判決孩子由婆家撫養。羅英向法官申請撤訴,她希望自己能夠繼續履行撫養義務;而離婚後女兒還跟自己生活在壹起,也不能放棄孩子享有跟隨母親生活的權利。
案例三:女方帶著兒子回娘家哭訴遭遇
吳律師:李女士與陳先生於2007年登記結婚,雙方婚後育有壹子。然而,在2012年,李女士帶著兒子回娘家探親時,陳先生卻和其他女人鬼混在壹起。經過幾個月的調查後,李女士發現陳先生有了婚外情。後來李女士便經常在壹家酒吧和陳先生接觸,雙方時常發生肢體沖突,還因為該案件而打了起來。最終,今年5月13日李女士向並要求陳先生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及賠償住房損失費1萬元。原審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是從李女士與陳先生在精神上有壹定的聯系而導致案件審理過程中出現壹些問題來看,雙方之間的感情基礎已無法維持;因此準許李女士依法分割房屋使用權、贍養費和財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