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初期,建立了如下三大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
(1)法律依據:
①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了* * *同程序的規定。
(2)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9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1954。
(2)標誌: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於1954年9月召開,標誌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確立。
2.中國* * *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形成和發展(即中國的政黨制度):1949年政治協商會議的召開,初步確立了* * *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3、建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壹)《綱要》規定,在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②1954憲法正式確認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新中國的壹項基本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