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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有什麽區別?

法律分析:二者的區別在於審判業務類型的不同。人民第壹庭主要審理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不動產案件、不動產相鄰關系案件、國內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及侵權糾紛等傳統民事案件;第二人民法院主要審理國內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侵權糾紛壹、二審案件,傾向於經濟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條起訴狀應當提交人民法院,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壹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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