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是刑事偵查部門在打擊刑事犯罪的鬥爭中經常采取的壹種進攻性措施。偵查的含義是指案件仍在刑事偵查過程中,案件處於偵查機關對犯罪事實的調查取證階段。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可能構成什麽罪名,要根據偵查結果來判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零九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第壹百壹十三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偵查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