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丙、丁類廠房與民用建築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10米。單層和多層E級廠房與民用建築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6米;甲、乙類廠房與民用建築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25m,與重要公共建築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