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把流氓稱為流氓,也由其他指流氓的詞組成:流氓、流氓光棍、流氓混混、田流氓等。,至今仍被廣泛使用。
元代有:亡命之徒、亡命之徒、混混、光棍、夜郎,更有甚者,他們在夜郎前面用修飾語來指代流氓,如:大夜郎、北京夜郎、神仙夜郎、綠皮光棍、走花光棍、地痞、無賴、流氓光棍、不法光棍、賭徒、刁光棍等等。
清代對流氓的稱謂帶有濃厚的地方色彩。日本被稱為浪人,北京被稱為土豪,杭州被稱為光棍,揚州被稱為青皮,四川被稱為傻子,天津被稱為混混或混星,上海被稱為白娘子、潑皮、乞丐等等。
社會進化:
其實除了壹些限制的傳統稱謂,流氓在現代社會被賦予了很多新的使用方式。
比如:流氓醫生,流氓律師,流氓法官等。
在這些稱謂中,“流氓”被用作形容詞。含義是廣義的,包括:
1,臟的意思。
2、行為不符合正常邏輯。
3.非主流。
4、走斜路線等。
流氓XX是指壹些在自己對應的相關領域中脫穎而出或者非主流、異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