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數額較大”,是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不等。盜竊國家三級文物的,也應當按照這個幅度,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犯盜竊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所謂“數額巨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在人民幣3萬元至人民幣654.38+萬元不等。
其他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壹,或者持兇器入室盜竊、盜竊,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50%的,可以認定為“其他嚴重情節”:
(1)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2)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的財物(4)盜竊醫院內患者或其親友的財物(5)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等。
另外,盜竊國家二級文物的,也要按照這個幅度,判處最高3年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犯盜竊罪,“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所謂“數額巨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在人民幣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