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把改善需求結構、優化產業結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推進城鎮化作為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點。
3.優化產業結構,就是要實施更加有利於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強化需求導向,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制造業健康發展,加快傳統產業改造升級,促進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發展壯大,合理布局和建設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
4.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就是要繼續實施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發揮各地區比較優勢,大力促進中西部地區崛起,積極支持東部地區率先發展。
5.推進城鎮化,就是要科學規劃城市群規模和布局,增強中小城鎮的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就業吸納和人口聚集功能。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