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層包導致的間接規則。歐洲各國在中世紀普遍實行“封邑制度”,這是壹種以封地為紐帶建立起來的封建制度。壹級諸侯只對上壹級君主負責,國家和民族觀念淡薄。“在中世紀,歐洲人只知道自己屬於哪個領主,他們不在乎這是不是自己的同胞——君主不在乎國界,臣民也不在乎國籍。”(2)王權的軟弱與封建割據的強大形成鮮明對比。壹個最好的例子就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四世於1356年(在位1347-1378)頒布的“黃金聖旨”,規定皇帝由“七大選帝侯”選舉產生,放棄對選帝侯領地的內部幹涉。至此,德意誌皇帝完全成為大貴族馴服的工具,這種情況壹直延續到德國統壹。(3)中世紀的封建國家不僅權力不統壹,而且沒有明確的領土標準。比如1154年,法國安茹伯爵亨利繼承英國王位,形成了英王在法國享有領土,英王既是國王又是壹國大臣的奇怪局面。這為英法之間曠日持久的“百年戰爭”(1337-1453)埋下了伏筆。封建制度把社會撕成無數碎片,無法形成合力。它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社會的穩定,對社會經濟的進壹步發展起到了強大的抵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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