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
抗戰國王建立了壹套“嚴刑峻法”的等級官僚制度。抗戰王雖然以“文治仁政”著稱,但其刑法相當嚴苛。國王是國家土地的最高擁有者,占有大部分土地,分給寺廟、官員和貴族。農民變成了封建依附農民,必須向封建領主交租納稅,受其管轄。種姓制度發生了重大變化。在吠陀和首陀羅中,有從事不同職業的群體,即考提和考提。他們的內部職業是世襲的,不允許結婚,這在壹定程度上阻礙了印度的發展。
(2)經濟
封建制度的建立促進了農業的發展,各地糧食豐收。與對外貿易密切相關的沿海港口和城市的工商業繼續繁榮,但恒河流域許多古城的工商業和貨幣經濟開始蕭條,出現了“城裏人越來越少”的景象,這從另壹方面反映了中世紀早期印度封建經濟的閉塞。
(3)文化
重視利用宗教進行政治統治,傾向大乘佛教,采取寬容的宗教政策,佛教和印度教兼容。這壹時期,唐代高僧玄奘西行求法,促進了中印兩國人民的文化交流。641 ~ 647年間,抗日國王多次向唐朝派遣外交使節,唐太宗還派遣王玄策等外交使團四次訪問印度,開啟了兩國的政治交往,奠定了中印友好關系和文化交流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