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決這個問題,僅僅依靠法律是遠遠不夠的。訴諸道德或許是壹條出路,但“外在”的思想道德並不能完全解決社會上層出不窮的問題,也不能適應社會思潮的多元化發展趨勢。用“內在的”信仰型道德來彌補這種不足,是壹個可以探索的方向。有了因信仰而生的敬畏,人們無限膨脹的私欲才能得到克制,金線的社會價值取向才能得到矯正。同時,宗教文化本身也具有促進社會穩定和社會和諧發展的輿論力量。在“和諧文化”建設中豐富宗教文化,以增強中國現代文化的包容性和滲透性,進而提升中華民族的“軟實力”,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無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