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20年代,我國傑出的音樂學家王光祈(1891 ~ 1936)就提出了音樂系統的概念。他在《東方民族的音樂》壹書中,創造性地把世界上許多民族的音樂在分析曲式的基礎上歸納和劃分為三大體系,即“中國”。當代民族音樂學家杜在20世紀60、80年代的理論基礎上,提出了“中國音樂體系”、“歐洲音樂體系”、“波斯-阿拉伯音樂體系”等理論。在2001出版的《中國少數民族傳統音樂》壹書中,民族音樂學家田連濤(該書主編)綜合了王、杜的研究成果,並增加了新的內容,提出以“東亞音樂系”、“歐洲音樂系”、“波斯阿拉伯音樂系”等名稱來概括世界各民族的音樂體系。同時認為“波斯阿拉伯音樂部”可能會被“西亞北非音樂部”所取代。這本書認為田連濤教授對世界民族音樂體系的歸納和表述意義重大,認為西亞北非是與東亞歐洲等同的概念,與傳統的伊斯蘭世界不謀而合。因此,它傾向於同意將三大音樂體系命名為東亞音樂體系、歐洲音樂體系和西亞北非音樂體系。
王光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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