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編導是根據音樂的變化而變化的舞蹈編導技術。主題樂章的鮮明性、形象性和典型性決定了它們必須少而精。要編舞的舞蹈作品風格壹定要根據音樂的風格來確定,然後根據舞蹈作品的風格來選擇主題動作。根據音樂的形象確定舞蹈的形象,然後根據舞蹈的形象和主題選擇主題動作;根據音樂的旋律和節奏確定舞蹈的節奏,然後根據舞蹈的節奏選擇主題動作。音樂編導中主題動作的選擇,關鍵在於對音樂的深刻理解和準確把握。
音樂是壹種藝術形式和文化活動,其媒介是按時間和規律組織的聲波(機械波的壹種)。它的基本要素包括力度、調性、時長、音色。這些基本要素相互組合,構成了音樂常見的“形式要素”,如節奏、旋律、和聲、力度、速度、調式、形態、織體等。構成音樂的形式要素是音樂的表現手段。不同類型的音樂可能會強調或忽略壹些元素。音樂是通過各種樂器和聲樂技巧來演奏的,分為器樂、聲樂(如無樂器的歌曲)和歌唱與樂器相結合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