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鍋店吃飯,結賬的時候要收餐費。葉先生介紹,8月2日晚,他約了幾個朋友在文化大道鐘白廣場壹家火鍋店吃飯。進餐廳的時候選了壹張六人桌,但是壹個朋友臨時有事,只有五個人吃飯。飯後,他從賬單上看到,店裏收了六個人的餐費,30元。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餐飲企業不得附加不合理收費,不得對桌位、開瓶、茶位、餐具、消毒進行收費。
2.會員卡不能有異常
有網友反映,辦理了某品牌其中壹家店的會員卡,想在另壹家店使用,被告知不能使用。
壹般情況下,消費者在辦理會員卡時需要告知店鋪的具體用途,消費者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考慮是否辦理會員卡。
3.實物與價格不符
“我突然想起2020年的某壹天,我也遇到了壹個火鍋刺客。鴛鴦鍋底白湯上有蛤蜊,什麽都很腥。這個破鍋底78元。他們沒點幾個菜。吃完結賬,他們居然花了300塊錢。”
限時進食
上海的郝先生在點都德為女兒舉辦生日晚宴,6道菜上菜前被餐廳服務員告知“飯菜超時”,讓他氣憤不已,也讓網友們大吃壹驚。但律師的解釋更專業:餐廳有權根據實際業務需要制定用餐規則,包括限制用餐時間,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消費者在了解情況後仍然選擇在此就餐,相當於認同了商家的規定。那麽這個時候雙方達成協議,應該遵守。商家此舉不屬於設置“霸王條款”的行為。
火鍋刺客。在門店/品牌發展的前提下,不僅要滿足基本的口味需求,更要從情感的角度將消費者與品牌的直接感受聯系起來,提升品牌附加值給消費者帶來的愉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