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這種風氣逐漸蔓延到人們家中,女性都以纏足為美。
當時的封建文人士大夫審美病態,把女人當玩物,欣賞女人的腳成了愛好。
另外,在古代,男權社會有“男尊女卑”的傳統習俗。纏足之後,女性的活動能力會降低,所以纏足成為了約束女性的重要方式。
古代女子纏足後,人們稱之為“三寸金蓮”。
這只裹著布的小腳成了最私密的部分,供自己的男人使用。
在那個時候,小腳不能被其他男人看見或觸摸。如果不小心遇到,這個女人會被視為人生最大的恥辱。
纏足最早始於公元969年至975年南唐李煜統治時期。有人認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就出現了,也許可以追溯到更早的商朝。
總之,纏足這種封建社會的惡俗由來已久,幾千年來傷害了中國無數女性。
可以說,纏足是男權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