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口頭傳統和表達方式;表演藝術;社會習俗、禮儀和節日;關於自然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口頭或行動傳承下來的,具有民族歷史積澱和廣泛優秀的代表性民間文化遺產。它曾被譽為歷史文化的“活化石”和“民族記憶的背影”。
非物質文化遺產最大的特點是不脫離本民族特殊的生活和生產方式,是民族個性和審美習慣的生動體現。它以人類為基礎而存在,以聲音、圖像、技能為表現手段,以口口相傳為文化鏈條而延續,是“活的”文化及其傳統中最脆弱的部分。因此,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過程來說,人顯得尤為重要。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決定文化身份、激發創造力和保護文化多樣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之間的相互包容和協調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在1998通過決議,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評選。這個項目申請的基本條件有三個,壹是藝術價值,二是處於瀕危狀態,三是有完整的保護規劃。每兩年只允許壹個國家申報壹次。中國的昆曲、古琴、蒙古族長調和維吾爾族十二木卡姆已被列入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