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文化是關於人類體育運動的物質、制度、精神文化的總和。
體育文化這個概念不同於傳統的體育理論、體育概論給體育運所做的定義。它的含義包括:把體育運動當作壹種文化現象;研究體育活動的文化背景,觀察體育運動與文化的關系;
考察體育運動的文化意義,確定體育在文化大系統中的作用;研究如何自覺地塑造具有獨立形態價值的體育文化,等等。
體育是人類,也只有是人類才能創造出來的生物活動,是人類區別於其他動物的壹個重要特征。體育運動具備文化的各種特征。
包括文化的繼承性、時代性、民族性、世界性、階級性等,都能在體育運動中清晰地看到。當代體育文化將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越來越繁榮,甚至成為社會文明程度的壹個標誌。
我國體育歷史悠久,但“體育”卻是壹個外來詞。它最早見於20世紀初的清末,當時,我國有大批留學生東渡去日本求學,其中,學體育的就有很多。回國後,他們將“體育”壹詞引進到中國。
“體育”這個詞最早見於1904年,我國第壹所幼兒園——湖北幼稚園的開辦章程中提到對幼兒進行全面教育時說:“保全身體之健旺,體育發達基地。”在1905年《湖南蒙養院教課說略》上也提到:“體育功夫,體操發達其表,樂歌發達其裏。”
我國,最早創辦的體育團體是1906年上海的“滬西士商體育會”。1907年我國著名女革命家秋瑾在紹興也創辦了體育會。同年,清皇朝學部的奏折中也開始有“體育”這個詞。辛亥革命以後,“體育”壹詞就逐漸運用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