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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大歌的三大特點

侗族大歌是我國侗族地區壹種多聲部、無指揮、無伴奏、自然合唱的民間合唱形式。

壹、侗族大歌:

是壹種由參與者自由演唱,不受任何音樂規則限制,口傳心授的民歌。起源於春秋戰國時期,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歷史。它是中國侗族地區的壹種多聲部、無指揮、無伴奏、自然合唱的民間合唱形式。

1986期間,在貴州省從江縣巴黎金秋藝術節上,侗族大歌曾亮相,被譽為“如清泉般閃耀的音樂,穿越遠古夢境邊緣的旋律”。

二、大歌曲的內容特點:

1.演唱特點:侗族大歌人聲鼎沸,激情澎湃,聲音洪亮,往往需要多人合唱,有時還伴有舞蹈表演。

2.歌詞意境:侗族大歌的歌詞非常獨特,既有對自然、生活、勞動等方面的歌頌,又涉及神話傳說、歷史事件、人生哲理等方面,富有哲理性和藝術性。

3.舞蹈伴奏:侗族人民在表演大曲時,往往需要配合精湛的舞蹈表演。舞蹈動作優美協調,廣泛運用水袖舞、推剪水等傳統舞蹈。

4.音樂器樂:侗族大歌的伴奏常使用竹笛、琵琶、二胡、班固等民族樂器,與大歌的演唱相得益彰,使表演更具藝術性。

侗族民歌的分類;

1,抒情歌曲:

又稱鼓樓大歌,是鼓樓男女歌隊對唱的主要形式。曲調產生和流傳的主要村落名稱,往往只有簡單的情節,以大型抒情為主,也有祝賀和贊美。

2、敘事歌曲:

大多以作品主角命名,鼓樓不時表演歌曲。

3、調和大歌:

大多是用歌聲模仿鳥和昆蟲,鼓樓在表演聲樂技巧的時候會唱歌。

4、兒歌:

孩子們唱的多聲部兒歌。

5、大宋拱盧格:

客村來訪,村裏出門迎接,就在村門外攔路唱歌。

6.歌劇:

穿插在侗戲中的多聲部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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