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國的兒童節,早在每年的4月4日,根據中華慈幼會的建議,成立於1931。1949 65438+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布通令,廢止舊兒童節,將6月1日定為我國兒童節,與國際兒童節統壹。
3.“國際兒童節”的概念是8月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兒童福利國際會議上首次提出的。來自54個關愛兒童國家的代表齊聚瑞士日內瓦,召開“兒童幸福國際會議”,通過了《保護兒童日內瓦宣言》。宣言中對兒童的精神享受、對貧困兒童的救助、避免兒童從事危險工作、給兒童謀生的機會、如何拯救和養育兒童等問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
4.哥倫比亞將每年的7月4日定為兒童節。在這個節日,全國各地的學校都舉行各種熱鬧的慶祝活動,孩子們經常戴著各種面具在街上扮演小醜,非常開心。
5.1925年8月,來自54個國家的代表在瑞士日內瓦召開了兒童幸福國際大會,並通過了《保護兒童日內瓦宣言》。《宣言》對兒童精神的享受、貧困兒童的救助、兒童謀生機會的獲得發出了殷切的呼籲。大會後,各國政府相繼指定了自己的“兒童節”,以激勵兒童,使他們感到偉大、幸福和快樂,並使社會上的人們關註和關心兒童。英國政府將每年的7月14日定為英國兒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