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如下:
(1)房屋補償費;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的居民在臨時住房居住不便或要求臨時住宿的費用。臨時居住條件分檔,被拆遷房屋居民按月補助;
(3)激勵補償費。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二、農村房屋拆遷的程序是什麽?
農村房屋拆遷程序如下:
1.受建設單位委托,建設單位全額委托拆遷實施單位實施拆遷;
2.拆遷範圍內的調查;
3、制定拆遷計劃、方案,編制拆遷預算;
4.召開拆遷動員會,在拆遷區域設立現場咨詢點;
5、拆遷通知書,並會同評估單位出具評估通知書;
6、實施單位和評價單位在實際操作中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