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壹種社會生活都是有秩序的。但是,要整合不同的人群,形成有序的* * *同構,必須依靠壹種力量來整合,形成相應的制度規範。傳統的農村社區與傳統的村莊制度密切相關。這種群落是在漫長的歷史中自然形成的,其基礎是自然村落。傳統村落社區主要依靠長期的歷史和自然的內部傳統進行自我整合,比如家規民約。所以費孝通先生把鄉土中國稱為“gemeinschaft”。因此,傳統的農村社區是壹種自治生活,國家壹般不幹預農村生活。正如孫中山先生所說:“在清朝,每壹個省,上面有總督,中間有官道,下面有州縣,所以人民和皇帝的關系很小。百姓和皇帝只有壹個關系,就是收糧,除了收糧和政府沒有任何關系。因為這個原因,中國人的政治思想非常薄弱。不管誰當皇帝,人民只有交糧才算盡到責任。只要人民出錢買吃的,政府就不管他們其他的事,剩下的就聽天由命了。”所以傳統的農村社區雖然秩序井然,但是生活資源少,生活變化不大。人只能幾代人過壹樣的生活。傳統的村莊制度是壹種城鄉分離的治理制度。
上一篇:再生資源回收公司設立政策與規定下一篇:冷暖色是怎麽劃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