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2.計算機軟件開發生產、系統集成、應用服務及其他相應的技術服務是其業務和主營業務收入。
3.擁有壹種以上由本企業開發或擁有知識產權的軟件產品,或者提供資質等級認可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等技術服務。
4.R&D人員比例不低於總人數的20%,R&D費用比例不低於年銷售收入的6%。
5、具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所需的技術設備。
6.年軟件銷售收入占企業年總收入的50%以上。
R&D費用包括:
當研究階段的相關費用發生時,應將其費用化,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開發階段和無法區分研究階段與開發階段的費用。前者從會計角度規範了R&D費用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方法,後者從稅法角度規範了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收取、攤銷和扣除。
中國相關制度從兩個方面規範R&D費用:
1.財政部於2006年2月5日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07年3月16日通過,並於2008年10月16日起施行。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R&D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