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招聘公務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補充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應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或擇優錄用。
2、鼓勵各類企事業單位特別是中小企業和民營企事業單位聘用高校畢業生,政府有關部門應提供便利條件和相應服務。
3、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
壹是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和中西部地區工作。
1.對在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就業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對受聘於農村基層單位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的人員給予工資或生活補貼;
2、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級以下農村基層單位就業並履行壹定服務期的,由政府補償學費、補償助學貸款;
3.對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在招收研究生和事業單位聘用時優先錄取;
4、參加“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壹扶”(支教、支農、支醫、扶貧)、“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崗計劃”等項目,給予生活補貼,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項目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初試總成績增加10分,高職(專科)學生免試進入成人本科學習;今後,相應的自然減員空缺將全部聘用參加項目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
請點擊輸入圖片說明(最多1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