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壹般的寫作技巧,也包括文學創作的特殊藝術技巧。壹般的寫作手法有描寫、敘述、抒情、議論。描寫是語言中對人、環境、事件的具體描述和刻畫,其主要作用是把人、環境、事件具體生動地表現出來。它是文學創作最重要、最基本的方法。
作家在描寫人物時,通常會刻畫人物的外貌、語言動作和心理狀態,以塑造人物的形象和性格。作家在描寫環境時,通常會描寫人物活動的地方,這為人物性格的形成和發展提供了客觀條件。描述分為直接描述和間接描述。
直接描寫(也叫正面描寫)就是直接寫人、環境、事件的狀態;間接描述(又稱側面描述)是用反映(討論、評價、態度等)從側面描述人、環境和事件。)對作品中其他人物和其他事物的對比。敘事是以講故事者的口吻,對作品中人物的活動、事件的發展、環境的變化進行解釋和說明。
表達情感有兩種基本方式:
直接抒情,壹種是間接抒情。直接抒情是指作者在作品中直接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間接抒情是指作者借助作品中的壹些場景和物體,間接地表達自己的感情。議論是指作者對作品中表達的人和事的看法和評論,以及對某些道理的直接揭示。
隱喻是在這種事物的暗示下,感知、體驗、想象、理解和談論這種事物的心理行為、語言行為和文化行為。人的內心世界的喜、怒、哀、樂、憂、哀、怨、恨等情緒是無形的,無聲、無味、無色,不能直接影響人的視覺、聽覺、嗅覺、味覺和觸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