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吉日网官网 - 傳統節日 - 湖北省貨物運輸保險暫行規定

湖北省貨物運輸保險暫行規定

第壹條為了大力開展貨物運輸保險業務,及時賠償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保護被保險方的經濟利益,促進經濟建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在本省境內通過陸、水、空運輸工具裝運或轉運的貨物,除軍用物資外,不論距離遠近,均應積極參加貨物運輸保險。第三條省人民政府委托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湖北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辦理本省貨物運輸保險業務。

保險公司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業務,應當信守合同,講求信譽,努力提高服務質量。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和交通、鐵路、民航運輸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支持保險公司開辦和發展貨物運輸保險業務,並為保險公司及其代理機構的工作提供便利。第五條保險公司委托運輸單位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業務,應當簽訂委托合同。代理機構應認真做好合同規定的各項工作;保險公司應當向代理機構提供業務單據,按規定支付手續費,並做好代理人員的業務指導工作。第六條為方便投保,保險公司應當以多種方式為被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被保險人可憑運單直接到保險公司辦理;也可以在保險公司委托的運輸單位辦理手續;也可以和保險公司訂立預約協議,保險公司會根據協議按時辦理手續。第七條無論采用何種方式辦理貨物運輸保險手續,雙方均應簽訂書面合同。第八條貨物運輸保險合同壹經簽訂,在保險有效期內,任何壹方不得隨意解除。如壹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將未到期的按日計算的保險費退還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提出解除合同的,保險人應當退還被保險人已支付的保險費,但可以按照國家保監局規定的短期費率表收取自保險生效日起至合同解除日止的保險費。保險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九條運輸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壹包裝標準的,應當按照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根據貨物的性質和承載手段的要求進行包裝。第十條被保險人和承運人應當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做好運輸貨物的防災防損工作,確保貨物安全、準時到達目的地。不履行職責造成的事故損失,按照合同規定處理;合同沒有規定的,協商解決。第十壹條保險公司應當利用表格開展貨物運輸保險業務和安全運輸宣傳,配合承運人做好貨物安全運輸的基礎工作,減少事故損失。第十二條貨物運輸保險的保險風險、保險責任、除外責任和保險金額的確定,以及保險費的支付標準、賠償標準和辦理程序,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統壹規定執行。第十三條保險公司應當對投保的大宗農副產品、允許政策性虧損的商品和人民生活必需品在保險費率、服務形式等方面給予優惠。

運輸、裝卸、倉儲等單位也應優先提供服務。第十四條在起運地已經投保的聯運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不得再次投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延期裝運的方式,強制啟運地已投保的轉運貨物再次投保。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賠償。第十五條保險貨物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有責任采取壹切必要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並及時通知保險人。因被保險人未采取措施而造成的損失,被保險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第十六條保險貨物發生保險事故後,事故現場的保險公司應配合交通、公安、港監等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理賠代理工作。賠償金額在2000元以下的保險事故,由事故現場的保險公司賠償;發生賠償金額超過2000元的保險事故,事故現場的保險公司在及時完成查勘後,應及時通知承保貨物的保險公司損失情況,以幫助被保險人盡快獲得賠償金額。

保險人應當在保險事故發生後十日內支付賠償金額(賠償金額超過2000元的保險事故,保險人自收到保險公司代查勘出具的賠償通知書之日起計算時間)。如不及時支付,從第十壹天起,除全額支付外,還將按當時中國人民銀行對企業短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第十七條保險貨物發生保險事故,第三者應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向第三者要求賠償。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索賠的,保險人可以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先行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並協助保險人向第三者追償。

  • 上一篇:淺談如何做好部隊“兩規”工作
  • 下一篇:犯罪客體是指犯罪行為直接影響的具體性。
  • copyright 2024吉日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