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建立公益訴訟制度,是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舉措,有利於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訴訟制度,健全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司法保護機制;有利於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完善行政權力司法監督體系。這對進壹步創新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監督制度,進壹步發揮司法監督行政的效能,維護公眾利益,進壹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全省各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要從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的高度,切實增強檢察公益訴訟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配合和支持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為努力譜寫加快建設幸福美麗新甘肅、不斷開創富民興隴新局面的時代篇章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二、堅持依法監督,創新和拓展檢察公益訴訟。
檢察機關依法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涉及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放射性、噪聲、農業面源等生態環境汙染案件;破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源、濕地等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林業資源、草原資源、水資源等案件;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涉及生產、加工、流通、銷售的食品藥品安全案件;國有財產保護涉及商業、行政、稅收、費用、財政補貼、社會保障等案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涉及國有土地供應、出讓、監管等案件;英雄保護領域涉及侵犯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侵占、損毀、汙損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案件。
檢察機關要積極穩妥擴大檢察公益訴訟範圍,可以探索辦理安全生產、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公共設施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個人信息安全、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婦女權益保護、網絡侵權、鄉村振興、扶貧攻堅、文物文化遺產保護、紅色文化資源保護等依法應當由檢察機關辦理的公益訴訟案件。
檢察機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加強與軍事檢察機關的協作配合,依法辦理涉及軍民的公益訴訟案件。
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英烈保護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該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檢察機關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檢察建議可以通過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公告送達、公告送達等方式送達。檢察建議的公告和送達可以在檢察機關、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進行。
檢察機關要加強跨行政區域公益訴訟工作,建立與審判管轄相協調的案件集中管轄機制。對已經判決的案件,要監督生效判決的執行,切實解決公益損害問題。
檢察機關要加強公益訴訟隊伍建設,創新完善公益訴訟機制,規範自身執法行為,配齊配強公益訴訟辦案力量,加強業務培訓和司法責任制考核,不斷提高公益訴訟隊伍的能力和水平。三、堅持依法審判,全力推進檢察公益訴訟的公正審判和有效實施。
司法機關應當積極開展公益訴訟審判工作,及時受理和公正審理公益訴訟案件。對檢察機關提交的財產保全、證據保全申請,依法進行審查,及時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裁定采取保護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審判機關在審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時,應當明確檢察機關提出的補植綠化、土地復墾、增殖放流、替代修復等訴訟請求。
司法機關應當充分發揮保全和先予執行的預防和止損功能。堅持專業審判與公眾參與相結合,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在公益訴訟中的作用。
司法機關要不斷推進公益訴訟審判的規範化、科學化,完善和規範公益訴訟案件的受理、管轄、審理、判決和執行程序,及時研究解決公益訴訟在證據標準、舉證責任、法律適用、判決執行、庭審規範等方面的新問題。
司法機關要加大執行力度,及時將民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生效判決、裁定書面通知有關行政部門;需要組織生態修復等協助事項的,應當及時通知相關行政機關;被告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的,應當及時移送執行;對不履行相關義務、不協助被執行人的,依法追究責任,切實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