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電子簽名有望獲得與傳統手寫簽名和印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作關於電子簽名法草案的說明時說,根據中國電子商務發展的實際需要和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借鑒聯合國和有關國家和地區電子簽名立法的做法,草案確定了中國電子簽名立法的重點:確立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規範電子簽名行為;明確認證機構的法律地位和認證程序;指定電子簽名的安全措施。
曹康泰說,為了確認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草案要求電子簽名必須發揮兩個作用,即識別簽名人的身份和確保簽名人認可文件的內容。在此基礎上,草案明確規定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電子簽名法的三大立法原則是:功能等同原則、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和技術中立原則。
功能等同原則是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等同於傳統簽名,也就是說,使用電子簽名並不意味著完全否定物理世界的簽名。這壹點非常重要。有人說,電子簽名法是信息化的根本法,是信息化的條件法。《電子簽名法》主要起草人、國務院新聞辦法規組副組長秦海認為,這種說法是完全錯誤的,這種理解違背了功能等同原則。他解釋說:“比如我在物理空間認識張三,我和張三建立的任何契約、合同,等同於我和張三在虛擬世界建立的任何契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就是功能對等的原則。”
其次,尊重行為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即是否使用電子簽名是自願的。在虛擬世界中,鏈接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數據信息和其他各種形式發送。在這個環節的過程中,妳應該選擇什麽樣的方式?這條法律不是強制性的。
在這部法律中,並沒有強制規定使用哪種技術,所以是技術中立原則。很多人認為只有PKI(非對稱加密)和CA可以用於電子簽名,但事實並非如此。PKI和CA只是電子簽名的常用技術之壹。法律並沒有說明哪種技術更先進,哪種技術更安全,只是要求該技術符合本法規定或者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大多數人還沒有意識到電子簽名法對各種商業活動和公眾的影響。《電子簽名法》可能引發壹場類似於電子郵件逐漸取代傳統郵件的變革。
壹位業主發現,自己和開發商簽了壹些從未見過的合同,這讓他很困惑。這些合同上的印章是怎麽出現的?經過仔細回憶,店主想起了壹件往事。買房之初,開發商說辦理房產證需要加蓋業主私章,所以業主私章要收起來壹起辦理...
上海壹位徐先生買了醫藥公司後,突然被起訴,欠債200萬。這筆債務連原公司領導都不知道。後來調查發現,這家醫藥公司的壹名業務員私自與某公司簽訂合同,並蓋有該公司的公章。這份合同的簽訂,原公司領導並不知情,也沒有納入正常的企業核算範圍。雖然業務員最終鋃鐺入獄,但徐先生卻要憑空多付出200萬元。
這樣的案例很多,幾乎每個公司在套用傳統印章時都會面臨這樣的風險。
傳統印章面臨挑戰。
上述案例中,徐先生表示,傳統的異地橡皮章簽合同非常不方便,往往需要用公司的印章簽合同,風險不可預知。這意味著印章的持有者無法完全掌控自己的權力,相關人員只能受到人格和職業道德的約束,所以經常出問題也是情理之中。
面對“有心人防不勝防”的小動作,傳統印章陷入了安全危機。隨著網上交易活動的發展,傳統印章在由紙質辦公向無紙化辦公轉變的過程中,已經逐漸不適應信息社會的新形勢。在這種情況下,電子印章的出現使得權力和權利人更好的結合在壹起。“除非妳從不簽名或使用印章,否則妳無法避免電子印章的影響,就像妳無法放棄電話和電子郵件,堅持傳統的郵局壹樣。”最早推出中國自主知識產權電子印章的書生公司負責人韓說:“即使電子印章的持有者在國外出差,也不會影響相關文件的簽署。工作人員只需要把需要簽字的文件發給主管,主管可以在國外直接加蓋電子印章,然後通過電子郵件發回。這種異地簽字的能力,使得法人印章完全沒有必要由非權利人持有。”
據韓介紹,電子印章實際上是用壹種信息技術來代替傳統印章。這種技術可以直接在特定的電子文檔上蓋章,這樣人們就不用打印這些文檔並來回郵寄,從而大大提高了效率、成本和使用安全性。
今年4月1日,我國電子簽名法正式生效。雖然這部法律引起了專業人士和法律專家的關註,但大多數人並沒有意識到《電子簽名法》對各種商業活動和公眾的影響。《電子簽名法》可能引發壹場類似於電子郵件逐漸取代傳統郵件的變革。
我有權決定。
拋開後臺技術,電子印章看起來並不復雜。它是壹個比橡皮圖章還小的便攜式硬件,可以直接插入電腦的通用USB接口。使用時,只需將電子印章插入電腦,點擊鼠標即可完成蓋章工作。韓說只要這個硬件保存的好,就沒有被仿制的機會。即使電子印章丟失,用戶也可以憑密碼向電子印章中心掛失,重新制作電子印章;傳統的橡膠印章即使及時舉報,也不可避免地會在舉報前被非法使用。
對比橡膠印章和電子印章的使用流程可以發現,如果有壹份文件急需簽字蓋章,但負責人在外地出差,沒有電子印章,我們只能等負責人出差回來。但如果用電子印章,可以隨時上網,把文件發到負責人的電腦上,蓋章後再退回。壹切都很容易,不僅能及時得到指示和回復,也不會再有堆積如山的文件在辦公室裏等著蓋章簽字。這意味著企業的高管真的可以隨時隨地批示文件、簽合同了。
使用電子印章批示文件不會受到時間的限制,這壹點招拍掛公司認為非常重要。招商局拍賣公司總經理周松平說:“以前蓋公章的備案材料要在工商局上班的時候處理,有時候會影響我們整個事務的安排和速度。有了電子印章的應用,整個審批和備案流程聯網後,我們可以隨時登錄系統報告備案,不用上班時間在工商局排隊。”
房產中介潘石屹不到5分鐘就掌握了書生電子印章的使用方法。潘石屹說:“快速、安全、低成本是電子印章的特點。在信息高度膨脹的時代,人們非常需要這種技術來加快信息傳遞的步伐和速度。書生電子印章可以滿足人們及時、安全地獲取和發布決策的要求,使用起來非常方便,與傳統的橡膠印章區別不大,只是壹個需要使用印章和印泥,壹個只需要鼠標。”
電子印章將成為壹種趨勢。
《電子簽名法》生效後,電子印章的應用徹底“松綁”,這壹先進技術獲得了走出機構深宅、服務大眾的機會。據了解,在電子印章獲得法律效力後的短短幾個月內,已有多個政府和企業投入到使用電子印章的潮流中。其中包括國家電監會、北京海澱工商局、北京順天府連鎖超市等。電子印章越來越多地用於政府和企業內外的文件傳輸和合同簽署,並逐步推廣到更多的行業和個人。
以北京海澱工商局為例。當它決定推出電子印章時,它選擇了三家電子印章企業。但通過對信息中心的考察和深入了解,發現在三種電子印章中,只有書生電子印章最為安全。對於學者電子印章的安全性,中國信息化推進聯盟專家委員會副理事長陳表示:“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用戶對技術的認可和信任,將不僅僅是情感上的投入,還需要技術開發者拿出可信的證據,讓用戶相信它是可靠的。據我所知,學者電子印章已經在國內各級政府和很多大型機構使用了近十年,從未出現過任何安全問題,得到了用戶的認可。這說明用戶對產品的信任很大程度上來自於這種技術應用的安全性和普適性所帶來的權威性,這種做法給用戶帶來了信任。”
目前,電子印章的應用在國內還是壹個新生事物。雖然公眾對電子印章的應用還不是很清楚,但電子印章和十年前的電子郵件壹樣,正在逐漸改變人們的工作模式,使所有的商務活動朝著更高效、更低成本的方向發展。
有信息專家認為,電子印章的出現和普及是實現全流程電子信息傳遞的最後壹環,是徹底實現“無紙化辦公”的前提條件之壹。隨著“無紙化運動”的推進和電子政務、電子商務的發展,電子公文越來越多地替代紙質公文,這也使得電子印章部分替代物理印章成為必然趨勢和潮流。正如電報取代郵局,電話取代電報,電子郵件取代寄信壹樣,電子印章也將逐漸與傳統印章形成抗衡,成為信息技術發展史上新的裏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