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與對策
【中國圖書館分類號】G522.3【文獻識別碼】A【文號】1672-1128(2008)01-0064-04
農村“留守兒童”是我國城市化進程中的壹個特殊群體。農村有大量的“留守兒童”。由於家庭教育的缺失和農村教育發展的落後,“留守兒童”教育已成為當前農村基礎教育中的突出問題。
第壹,關註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
重要意義
“留守兒童”是指14周歲以下,父母移居其他地區,子女留在戶籍所在地,因此不能與父母同住的兒童。農村“留守兒童”是壹個不容忽視的社會群體。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約有654.38+0.5億農民工,其中約600萬人的子女被帶到了城市,2200萬人留在了家鄉,約占整個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總數的654.38+0.7%。①農村“留守兒童”教育是關系到農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農村教育可持續發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及和諧社會構建的壹件大事。
1.“留守兒童”的教育事關社會穩定。
“留守兒童”的教育,當前關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長遠關系到社會穩定。作為未成年人,“留守兒童”由於遠離父母,在心理和生理成長發展方面面臨著諸多問題。因為他們的監護模式大多屬於只養不教的模式,導致家庭教育的缺失。因此,學校教育對“留守兒童”良好性格的形成起著關鍵作用。教師的關心和教育可以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有利於他們身心健康發展。如果2000多萬“留守兒童”不能得到良好的教育,這些兒童將不會有壹個光明的童年,壹旦他們成為問題兒童,問題少年甚至問題公民,將影響國家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
2.“留守兒童”的教育關系到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留守兒童”的教育是農民進城務工的壹個隱憂,關系到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農民工把孩子留在城市打工的根本原因是貧困。為了解決自己的生活問題,給孩子壹個更好的未來,他們選擇把孩子留在老家在外打工。大部分家長在賺錢的同時並沒有忽視孩子的教育和成長,但是他們的職業特點和在城市的就業狀況,以及經濟收入的低下,決定了他們大部分是無法帶孩子去城市學校的。因此,“留守兒童”的教育成為農民工的後顧之憂,他們的學習成績和在學校的學習生活將直接影響他們的工作。農民工是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不可或缺的力量,因此“留守兒童”的教育也成為關系到社會主義建設順利進行的重要問題。
3.“留守兒童”的教育關系到新農村的建設和發展。
“留守兒童”教育事關農村教育和新農村建設發展。“留守兒童”是目前農村的弱勢群體,這些兒童的教育關系到整個農村教育的可持續發展。目前,農村孩子是未來新農村建設的主力軍,其中“留守兒童”占了相當大的比例。關註“留守兒童”,就是關註農村的未來。為“留守兒童”創造接受教育和健康成長的環境,有利於促進農村建設和發展。
4.留守兒童教育關系到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
“留守兒童”教育事關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對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基礎教育均衡發展是指基礎教育資源在不同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學校之間、群體之間的均衡配置。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機構應當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為每壹個受教育者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和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因此,讓“留守兒童”接受良好的教育也是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公平”是和諧社會的重要特征,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在教育領域的延伸和體現,包括教育權益平等和教育機會平等兩個方面。目前,其核心是教育機會平等。換句話說,教育公平就是為社會成員提供平等的教育機會和平等的優質服務。采取切實措施處理“留守兒童”的教育公平問題,不僅可以縮小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學校之間、群體之間的教育發展差距,緩解社會對教育需求的矛盾,而且對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現狀
父母監管的缺失,壹方面讓“留守兒童”更早學會獨立生活,另壹方面也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了他們的身心發展。教育階段的“留守兒童”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壹類是生活能力和學習意識較高、自律性較強的兒童;另壹種是生活自理能力差,缺乏學習興趣,自控能力差的孩子。相關統計顯示,後壹種情況的“留守兒童”占大多數。③“留守兒童”教育還存在很多問題,如入學率低、學習時間短、日常學習生活存在隱患等。
1.正確率低,重復率高。
據統計,“留守兒童”小學入學率很高,約96%以上,說明“留守兒童”基本能接受小學教育。然而,進入初中後,“留守兒童”的入學率明顯下降,14歲“留守兒童”的入學率僅為88%。④由於監護人受教育程度有限,無力監督“留守兒童”的學習,“讀書無用論”的影響,客觀上為壹些“留守兒童”逃課、逃學、輟學提供了理由和機會。由於種種原因,壹些“留守兒童”從城裏的打工子弟學校回到家鄉學校。因為學習跟不上,成績不好,留級的“留守兒童”比例越來越大。
2.日常學習生活存在安全隱患。
由於農村學校布局的調整,65%的“留守兒童”不得不去其他村莊的學校上學。⑤上學的路程比較長。此外,監護人普遍缺乏安全保護意識,未成年人缺乏防範能力,學校也不能面面俱到,導致“留守兒童”被傷害或受傷等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在全國各地,“留守兒童”溺水、觸電、打架等事故以及被拐賣、被侵犯的惡性案件也時有發生。
3.反向監護對“留守兒童”的學習有負面影響
同伴監護是農村“留守兒童”被照顧的主要方式,即監護的主體是爺爺、奶奶或爺爺奶奶。因為這些監護人年齡偏大,行動遲緩,完全不能自理等。,他們不僅不能為留守兒童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顧,反而需要留守兒童在洗衣服、做飯、買藥、看病等方面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照顧。這種對留守兒童的監護,實際上變成了反向監護。反向監護不僅給“留守兒童”的生活增加了很大的負擔,也對他們的學習產生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4.學校思想道德教育缺失
大部分“留守兒童”的監護模式都是只養不教。監護人通常只尋求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而很少註意對孩子的監督、約束和引導。因此,學校教育對孩子思想道德和良好人格的形成起著關鍵作用。然而,由於我國基礎教育的現實,大部分學校仍然是“應試教育”,學校全力以赴追求學生的成績和升學率,而對學生的德育、品格教育和修養教育重視不夠。學校和老師在重視知識的同時,往往淡化了對學生必要的人文精神的培養,很容易導致問題兒童的出現。⑥
5.厭學,學習成績差
“留守兒童”在學校的學習成績也普遍較差。壹些“留守兒童”對學習不感興趣,上課不認真,不完成作業,經常擾亂課堂秩序;因為長時間沒有見到父母,他們有強烈的思鄉之情,導致他們上課註意力不集中,學習成績下降。留守兒童和非留守兒童在完成作業方面存在明顯差異。父母在家的孩子按時認真完成作業。父母不在家的“留守兒童”往往不能按時完成作業,甚至抄襲或不寫作業。
6.“留守兒童”管理教育難。
農民工多的地區多為偏遠地區,基礎教育投入不足,硬件設施落後,師資力量薄弱。除了正常的教育管理,由於缺乏全方位的管理和引導,學校很難對大量的“留守兒童”進行專項管理,“留守兒童”很容易放松對自己的要求,加上想念父母、擔心受到歧視等心理障礙,在學習上缺乏自我意識、自我激勵和自我控制。也有極少數老師對“留守兒童”不耐煩,經常采用責罵、挖苦、體罰等不正當手段進行管理,導致他們對學校失去信任,從而逃學、輟學。
三,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對策
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已成為農村基礎教育中的壹個突出問題,這也對現有的相關制度提出了挑戰。為了解決這壹問題,確保“留守兒童”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證他們身心健康發展,除了家長加強與留守兒童的溝通外,改革現有的教育體制、社會管理體制和學校管理體制是關鍵。
1.農村學校應建立“留守兒童”管理制度。
農村學校是“留守兒童”教育的關鍵環節,應引起當地學校和教師的特別關註。學校除了傳授知識和學術管理,還要給他們心理輔導。⑧針對“留守兒童”教育中存在的問題,學校應建立“留守兒童”管理制度,具體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首先,應該建立壹個標準化的“留守兒童”寄宿制度。學校要安排管理好從上課到住宿的壹切並建立責任制,對管理者采取激勵和獎懲並重的措施。這樣可以有效加強對“留守兒童”的教育和管理,消除壹些安全隱患。定期為寄宿孩子組織壹些文體活動,培養他們的興趣愛好,培養他們良好的道德情操。
第二,建立“留守兒童”檔案系統,檔案內容包括他們的家庭情況,“留守兒童”的學校情況,父母、監護人的所在地和聯系方式等等。壹方面便於學校全面了解情況;另壹方面,在大量流動家長返鄉時,學校組織“留守兒童”家長會,將檔案中記錄的信息反饋給“留守兒童”家長,讓他們及時了解“留守兒童”在學校的表現,形成學校與家長的互動,有利於“留守兒童”的教育和培養。
第三,建立代孕父母制度,填補“留守兒童”的家庭空缺。代理家長主要由班主任、退休教師和學校發起的社會愛心人士組成。學校負責培養多方面的代理家長,包括如何提高孩子的生活技能,自我保護能力,如何幫助孩子緩解心理壓力。建立代孕父母與“留守兒童”定期溝通的制度,有利於掌握他們的思想動態,及時對他們進行啟蒙,緩解“留守兒童”的心理壓力。代理家長的老師,待遇可以適當提高,教學任務可以適當減輕。
2.建議政府加強對“留守兒童”教育的管理和支持。
建議政府從各方面為“留守兒童”接受公平教育做出更大努力,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加大對農村學校特別是“留守兒童”比例較大的學校的財政支持,讓農村學校有足夠的經濟實力開展“留守兒童”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二,要采取措施解決農村學校師資不足的問題,可以制定地方政策鼓勵大學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這樣的措施不僅可以在壹定程度上解決教師短缺的問題,還可以利用大學畢業生的廣泛知識來提高農村學校的素質教育質量。
第三,查看學校周邊的商業網點,包括網吧、書店、錄像廳、小吃攤販等。,防止壹切危害兒童的不道德行為。
3.為“留守兒童”進城掃清制度障礙。
改革社會管理體制,為“留守兒童”進城掃清制度障礙。解決“留守兒童”教育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讓他們隨打工父母進城讀書,而他們“留守”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壹些制度的限制。因此,迫切需要改革社會管理體制,為“留守兒童”進入城市提供制度保障。
第壹,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為農民工提供醫療保險、工傷保險、養老保險等基本社會保障,提高農民工工資,讓他們帶著孩子進城讀書。
第二,徹底取消城市學校對農民工子女的歧視性收費,監管城市學校對農民工子女入學的收費,對仍收取借讀費或贊助費的學校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改革人口管理政策,對農民工實行“市民待遇”,明確規定農民工子女隨父母上學的相關保障機制和法律責任,確保農民工子女隨父母上學後享受與職場學生同等的待遇。
給…作註解
① ④鄒昌華:《農村留守兒童問題及教育對策》,《成都行政學院學報》第1期,第71、72頁,2006年。
(2)解占才:農村留守兒童的成因及對策分析,《經濟論壇》2007年第9期,第131-132頁。
③周,齊劍英: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理性思考,《中州學刊》2006年第1期,第117-120頁。
⑤胡朝陽、張正安:10萬農村“留守兒童”:農民之痛與中國之痛――中國農村“留守兒童”成長現狀報告,《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2006年第4期,第36-38頁。
⑥孫,陸:新形勢下農村留守兒童道德教育的思考,《遼寧行政學院學報》2006年第3期,第70-71頁。
⑦尹世東,朱明山: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社會支持系統的構建――基於皖北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的調查與思考,中國教育學雜誌,2006年第2期,pp.14-16。
⑧盧秀梅,李培祥:“農村留守兒童的成因及對策”,《黑河學刊》2007年第1期,第126-128頁。
作者為北京大學經濟學院2005級博士生,北京大學國民經濟核算與經濟增長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曲阜師範大學教育管理專業研究生。
(編輯吳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