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城鄉住房工作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推進高質量發展建設* * *富民示範區打造“李哲安珠”品牌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明確了總體目標:到2025年,基本形成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體系,住房保障體系和住房市場體系更加健全,居民住房條件持續改善,城鎮商品房供應穩定,保障性住房供應有效增加,配套設施更加完善,居住功能更加齊全。
到2035年,住房的居住屬性更加突出,住房供需動態平衡,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住房保障體系成熟定型,居民住房更加健康舒適,配套更加安全智能,基本實現“住有所居”的現代化。
《實施意見》明確了這些主要指標:
到2025年,政府投入公共租賃住房(含租賃補貼),確保家庭數量達到210000戶以上,開工住房654380+03000套(含貨幣安置),改造城市老舊小區3000個以上,城市住房保障待遇覆蓋率達到23%。
新增住宅用地供應30萬畝,新增住房供應3.8億平方米,住房公積金支持消費11500億元。
滾動建設省級美麗城鎮樣板600個以上,城市新建建築綠色建築比例達到98%,白蟻防治新技術應用達到95%以上,新開工裝配式建築比例達到35%,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70%,居住品質明顯提升。
完成全省城市危房三年行動。到2020年底,實現城市危險房屋登記動態監控,逐步建立房屋質量安全控制體系。
農村危房發現壹戶、識別壹戶、管理壹戶、動態清退壹戶,提高了智能化管理水平。
保障住房和提高生活質量...浙江將從多方面推動住房工作的發展。
完善住房保障體系
繼續做好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工作。堅持實物保障和租賃補貼保障相結合,做好公共租賃住房基本保障工作。繼續做好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穩定農民工的住房保障工作。加強準入和配租管理,完善住房保障服務,提高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管理能力和水平。
加快保障性租賃房供應。加快完善發展保障性租賃房在土地、稅收、金融、項目審批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支持各地以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存量閑置住房和新增供應國有建設用地等方式建設保障性租賃房,努力分階段解決新市民和青年住房困難。
因地制宜發展* * *產權住房。支持人口凈流入、房價高的大城市,研究建立* * *產權住房制度,引導發展壹批* * *產權住房,幫助有壹定支付能力但買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常住人口擁有產權住房。
穩步推進棚戶區和老舊小區改造。嚴格界定棚戶區改造範圍,嚴把棚改項目準入關,優先安排區域集中、住房條件困難、安全隱患嚴重、群眾需求迫切的項目。充分尊重棚改家庭安置意願,堅持陽光搬遷改造。
完善住房市場體系
繼續推進房地產供給側改革。建立健全以住房需求為導向的住宅用地供應機制,人口凈流入量大、住房供需矛盾突出的城市要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增加住宅用地供應規模。探索實行“限房價、限地價、競質量”的土地出讓方式,加強地價與房價的聯動。穩步推進商品房銷售制度改革,探索現有商品房銷售試點,加強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網簽備案和交易資金監管制度建設,規範銷售市場秩序。
加快建立住房租賃市場政策支持體系。加強部門協調,采取多種措施增加租賃住房有效供給,落實長期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完善金融支持政策,促進租賃住房享有公共服務平等權利。引導杭州、寧波等試點城市加快培育壹批專業化、規模化、品牌化的住房租賃企業,重點支持物業租賃自持企業發展。人口凈流入、租賃需求大的城市,土地供應要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租賃住房用地計劃要單列。
嚴格落實房地產調控城市主體責任。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堅持“壹城壹策”,精準施策,多措並舉,壓實城市政府對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主體責任。完善房地產市場“月監測、季評估、年考核”制度。
積極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作用。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提取、儲備等政策機制,擴大靈活就業人員等群體建繳受益覆蓋面。落實租賃提取、支持老舊小區改造等政策,支持杭州等地開展住房公積金發展和租賃住房試點,金華等地開展住房公積金助富綜合改革試點。
提高城市和農村地區的生活質量
不斷提高住宅設計水平和施工質量。實施建築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行動,修訂綠色建築專項規劃,鼓勵建設高星級綠色建築。大力發展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築。因地制宜,穩步推進住宅全裝修,逐步提高商品房全裝修覆蓋率。推進綠色建築,積極推進智能化建設,加強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CIM、5G等集成應用,積極推廣智能設備應用,提高住宅智能化水平。推廣保障性住房建設模式。
深化美麗村鎮建設,打造“浙江民居”。深入實施“百鎮樣板、千鎮美麗”工程,全面推進傳統村落白蟻綜合治理,大力提升鄉鎮公共服務能力。完善“縣城特色總體設計-村落設計-農家樂設計”三級設計體系,努力提升農家樂風格。根據地域和文化分區,建設或改造壹批“浙江民居”特色村落。
提高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提高小區物業管理覆蓋面。制定物業服務標準,明確物業服務內容,促進形成“質價壹致”的物業服務市場機制。支持杭州、嘉興等城市開展智慧社區(物業)建設試點。加快智慧物業在未來小區和老舊小區改造中的應用。
全面推進未來社區建設。繼續做好未來社區試點和創建項目,因地制宜深化創建拓展工作。同時,加快全球推廣,形成將未來社區理念落實到城鄉建設全過程的體制機制。
加強房屋安全管理
實施城市住房治理和改造行動。建立城市建築信息動態更新和網格化、常態化的城市房屋安全巡查機制。開展全省城鎮危房救助三年行動,2020年底完成有真實動態監控的城鎮危房救助工作。
實施農村住房保障行動。全面開展農村住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深化“農民建房壹事壹議”改革,有序推進搬遷政策惠及263個縣低收入農戶和自然村搬遷農戶,開展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盤活利用行動。
實施施工質量和安全標準化。大力推進住宅項目質量責任落實、設計源頭控制和工藝技術標準化,探索建立房屋銷售與質量聯動機制。完善住宅工程質量缺陷責任保險制度。
全面推進住房工作數字化改革
打造“浙江安居?”公租房保障”的場景。推進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壹件事”網上聯合運行,實現資格申請、收入核定、配租管理全流程“壹站式”網上管理。同時,加強“壹事壹議”線上線下融合,對特殊困難群眾開展線上線下融合的協同管理和服務。
打造“浙江安居?”浙江房鏈”的場景。基於房地產開發全生命周期管理,梳理征收拆遷、土地出讓、開發銷售、竣工交付、住宅維修等核心階段,提高政府部門房屋管理全過程數字化監管水平和風險排查管理水平。
打造“浙江安居?”浙匯住房公積金”的情景。推進公共服務壹體化、“全省通用”、“省際通用”和長三角壹體化,推動住房公積金高質量發展。
打造“浙江安居?”智慧財產”場景。開展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物業管理信息查詢、物業領域服務整合、報修等。,實現主管部門監管端、物業服務端、業主生活服務端的全面覆蓋,提升物業智能管理服務水平。
打造“浙江安居?”浙江農家樂的場景。加快建立覆蓋農房設計、審批、建設、驗收、使用、運營、改造、安全監控、防災避災、工匠管理等各個環節的農房數字化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
打造“浙江安居?”城市居民住房安全”的場景。建設城市住宅小區數字化房屋安全監管應用,優化浙江城市房屋安全信息系統,完善城市房屋“壹樓壹檔”,強化城市房屋網格化巡查功能,完善城市房屋信息動態更新、分類監督管理機制,提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