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哥倫布發現美洲,歐洲探險家們記錄了壹些在這塊大陸上的新奇經歷。他們見過墨西哥灣人的紅色和藍色紋身。弗吉尼亞,佛羅裏達原住民的手、腳、胸、臉上都紋有不同的標記,就像野生動物和毒蛇壹樣,都是用黑點鑄進皮膚裏的。幾乎在每壹種文化中,紋身都是人類的起源。
在古代,這種紋身的裝飾具有特殊的宗教意義和魔力。在皮膚上做標記意味著壹個年輕人的成年,或者壹個女孩的婚姻,甚至是驅魔或者保證永生。這種夾雜著忍耐和痛苦的儀式,和宗教圖騰壹樣重要。紋身自古以來在世界各地都有著悠久的歷史。紋身可能始於14000年前的石器時代。埃及的金字塔是最早的歷史證據,裏面有存放了4000多年的木乃伊,男女貴族各刻有明顯的紋身。這種藝術傳遍了整個古代世界,包括克裏特島、希臘、波斯、阿拉伯,甚至在公元前2000年橫跨亞洲到中國和緬甸。
2500年前,來自中國的移民帶著紋身來到日本,使紋身在日本發展成為壹門高級藝術,其設計精美,色彩敏銳,立體形式獨特。直到1800年,日本的技術保持了幾個世紀的秘密,因為他們不允許外國人進入日本。這種現象壹直到向西方開放後才有所改變。
波裏尼把這種藝術從亞洲傳播到南沙群島和新西蘭。他們給了這種藝術壹個我們今天使用的名字[紋身]。
勇敢的英國探險家庫克船長於1771年將在大溪地看到的紋身壹詞引入歐洲。從西伯利亞穿越平原到阿拉斯加,北美的西伯利亞可能是傳播者。還是壹個四處漂泊的波西米亞人,穿越兩千英裏,穿越太平洋來到南美洲。
不管它的起源,紋身已經成為傳奇的阿茲特克文化的壹部分。瑪雅和印加文明讓來到南美的西班牙人眼花繚亂。北美的探險家還命名了印第安人和愛斯基摩人奇怪而美麗的標誌。歐洲和英國的早期居民在他們神秘的宗教儀式中使用紋身。
早期的基督徒在手臂或臉上紋上十字架,作為忠誠的象征。後來,基督徒、猶太人和穆斯林禁止紋身,因為他們害怕這種神秘的裝飾會顯示他們是異教徒。紋身在歐洲由於禁止紋身而衰落了幾個世紀,直到庫克船長的航行重新發現了這門藝術,並傳播開來,後來成為紋身的黃金時代。
那個水手,那個帶回紋身的人,和過去的傳說壹樣奇怪。第壹個被帶回來的是紋身王子,他從頭到腳都有紋身,於1691年從南太平洋帶回倫敦。是威廉·丹尼爾把他帶回來的。人們蜂擁去看他,遍布英國和歐洲各地進行展覽。兩個世紀後,拜爾娜把他們(康斯坦丁王子)從阿爾巴尼亞帶到了美洲。他身上有338個圖案。他的手指間紋有壹個[小偷]的符號。在緬甸的馬戲團,他壹周掙1000元。紋身的庫克船長王子從南太平洋帶回來的傳說,以及其他外國島嶼上的紋身,已經成為歐洲和英國的流行趨勢。
當勇敢的英國水手航行到太平洋,朝聖者從聖城帶回壹種代表他們疲憊旅行的特殊產品,並在他們的皮膚上做標記以回國時,這種趨勢變得更加盛行。直到1862年,紋身才完全公開出現,壹個著名的旅行團帶他們去了聖城,從此開始了紋身的起源。
英國的查理斯王子,也就是後來的愛德華七世,在十八歲的時候參觀了聖城,並在手臂上紋了壹個馬耳他十字架來紀念這個時刻。當這個消息傳遍歐洲時,紋身成了壹種狂熱的時尚潮流。王子、爵士、公主、貴婦、美國百萬富翁、東方權貴都請專業紋身師紋過小巧精致的圖案。在大西洋兩岸,這是紋身的黃金階段。
二戰中,65%的美國水兵和25%的美國士兵都有紋身。1892年,[教授]薩姆·奧賴克在美國發明了這種機器。這臺機器配合消毒程序,成為紋身的壹場革命。現在,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選擇紋身,使用快速,衛生和無痛的方法。
在流行的紋身潮流中,象征愛情和戰爭的古老主題和圖案仍然最受歡迎,但痛苦的紋身儀式已不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