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度與人事代理制度的區別
第壹個區別是,聘任制是企業自己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度是社會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個區別是主體不同。聘任制的主體是企業和勞動者,人事代理制度的主體包括人事代理機構、企業和勞動者。
第三個區別是協調的對象不同,聘任制協調勞動關系,而人事代理制協調人事關系;
第四個區別是主管部門不同。聘用制度的主管部門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人事代理制度的主管部門是人事部門。
問題2: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管理意味著什麽?簡單來說,事業單位招聘合同制員工,享受與事業編制人員同等的福利待遇,但不是事業編制。壹年試用期後正式錄用,是指試用期通過者必須簽訂正式錄用合同,期滿可以續簽,檔案掛在人才中心而不是人事局。據說這是壹種趨勢。今後所有事業單位都要轉制,事業編制論要逐步廢除。
問題3:什麽是雇傭制?聘用合同是事業單位與其員工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基礎上,就履行相關工作職責中的權利和義務關系達成的協議。了解和認識聘用合同的特點,作為管理者,可以在實踐中更好地運用這種聘用合同形式,促進我國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改革;作為事業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可以更好地利用這種形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雇傭合同具有壹般合同的法律特征。
作為合同的壹種形式,雇傭合同具有與壹般合同相同的法律特征,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聘用合同是雙方約定的法律行為,不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就業合同的成立條件與壹般合同的成立條件相同。只有在機構和擬聘用人員雙方同意並自願達成協議的情況下,聘用合同才能成立。
2.勞動合同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這是雙方自由表達意願的前提,也是雙方實現權利和義務的重要基礎。事業單位是用人單位,但不代表事業單位的法律地位高於職工,可以任意將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對方。
雇傭合同不同於壹般合同。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其他法律規定適用於身份關系的約定。聘用合同是單位與員工之間的協議,屬於身份關系協議的範疇。因此,雇傭合同與調整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有著重要的區別。
二、聘用合同是廣義勞動合同的特殊形式。
勞動合同是建立身份關系的協議,在西方國家稱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建立雇傭關系的合同。在中國,對勞動合同有廣義和狹義的理解。廣義的勞動合同是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這裏所說的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狹義的勞動合同僅指目前適用於企業的勞動合同。雇傭合同具有廣義勞動合同的法律特征,是廣義勞動合同的特殊形式,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雇傭合同的壹方必須是雇主,另壹方是雇員。這壹特征是勞動法律關系的重要特征。用人單位占有或者使用壹定的生產資料,只有雇用勞動者,才能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創造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勞動者通過訂立合同提供壹定量的勞動,從而獲得勞動報酬。因此,雇傭合同的雙方既不能是工人,也不能是雇主。
2.雇傭合同的雙方具有身份從屬關系。勞動合同訂立後,作為勞動者,通過簽訂勞動合同協議成為用人單位的職工,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保險待遇。
問題4:如何解釋崗位聘任制?具體是什麽意思?與勞動合同有什麽區別?1.崗位聘任制是壹種企業管理方法。員工符合錄用條件後,用人單位決定錄用他,並出具該崗位的錄用函,同時簽訂勞動合同。但這份合同屬於普通合同,受合同法保護,但與勞動法無關,不受勞動法限制。
2.聘書或崗位聘用合同不能代替勞動合同,還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由於錄用函或崗位聘用合同中很少有相應的條款,勞動合同中很多必備條款都沒有包含,所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問題五:事業單位聘任制是什麽意思?1.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是指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二者之間的聘用關系,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壹種人事管理制度。
2、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應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科學合理、高效的原則,確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人,按崗聘用,競爭上崗。通過實施聘任制,轉換事業單位用人機制,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由行政任命關系向平等協商聘用關系轉變。
問題6:妳說的預約是什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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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解讀。
他被壹所大學聘為客座教授。
問題7:聘任制和聘用制有什麽區別?有編輯的以後不會被開除,只要單位不倒。妳可以在那裏。
問題8:雇傭正式合同員工意味著什麽?所謂正式,應該是指“無固定期限合同”。現在簽的壹般都是標明幾年的期限。
我之前簽的合同標題明明是無期限的。望采納
問題9:* * *機關聘任制是什麽意思?簽訂合同,將事業單位改制為企業。
問題10:中國人民銀行的聘任制是什麽意思?官方叫“臨時工”,和合同制差別很大:1。雖然是同工同酬,但不是同工同酬;2.雇傭制不是終身制。聘用期滿後,銀行可能不會與妳續約。3.妳享受不到很多銀行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