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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的稅率有高有低。為什麽?

什麽是營業稅?

我國目前執行的營業稅依據是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1993 12.03和財政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1993 12.25。它是流轉稅的主體稅種之壹,也是地方財政收入的主體稅種。

營業稅是對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有償出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流轉稅。具體來說,營業稅是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交通運輸、建築施工、金融保險、文化體育、娛樂、服務業、郵電通信、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等服務業的單位和個人的營業額征收的稅收。

營業稅有什麽特點?

與其他流轉稅相比,營業稅具有以下特點:

1.壹般來說,稅收是以總營業額為基礎的。

營業稅是傳統的商品和服務稅,以營業額總額為計稅依據,稅額不受成本費用的影響,對保證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2、按行業設計稅率

壹般征收營業稅,目前營業稅的征收範圍都是增值稅征收範圍以外的業務,所以稅率設計的總體水平普遍較低。但由於各種業務經營的利潤水平不同,在稅負設計上壹般實行同行業相同稅率,不同行業不同稅率。

3.計算簡單方便,便於征管。

由於營業稅壹般以業務收入全額為計稅依據,實行比例稅率,隨著業務收入的實現而實現納稅。所以征收簡單,節省征收費用。

營業稅的立法原則是什麽?

營業稅是我國流轉稅中的主體稅種之壹,也是地方稅體系中的主體稅種。立法原則主要體現在:

1,廣泛籌集財政資金

營業稅的征收範圍很廣,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無論是內資企業還是外資企業,只要發生應稅行為,取得營業額,就要納稅。隨著我國第三產業的不斷發展,營業稅的收入也逐漸增加。因此,營業稅在廣泛籌集財政資金、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方面仍然發揮著重要作用。

2、體現國家政策,促進各行業協調發展。

根據不同行業的業務經營及其利潤水平,確定營業稅的征免界限,設計差別稅率。對壹些有利於社會穩定和發展的福利單位和教育衛生部門給予免稅;對壹些關系國計民生的行業采取低稅率,如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文化體育等。,並適用3%的稅率;對營業收入較高的歌廳、舞廳、高爾夫球場適用5%-20%的高稅率,充分體現了營業稅既保證財政收入,又照顧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行業發展的立法精神,更好地發揮稅收對第三產業發展的調節作用。

3.促進企業提高管理水平。

營業稅按行業設計稅率,同行業同稅率。因為對同壹行業采用相同的稅率,企業獲得的營業額是壹樣的,包含的稅也是壹樣的。企業加強管理,降低成本,利潤就會增加;另壹方面,如果成本上升,企業的利潤就會下降。因此,經營良好的企業不會增加稅負,有利於鼓勵企業不斷進取;管理不善的企業稅負不減,有利於激勵落後企業改善管理。

營業稅的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其中包括:

1.單位: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其他企業和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隊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

2.個人: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從事經營活動的個人,包括在中國境內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人。

3.營業稅納稅人的構成條件:

(1)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必須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2)提供勞務的應稅行為必須在營業稅範圍內;

(三)提供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轉移不動產所有權必須支付或者視同支付。

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才能構成營業稅納稅人,否則不構成營業稅納稅人。

營業稅扣繳義務人?

有義務按照營業稅的有關規定代扣代繳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主要是:(1)施工業務發生分包或轉包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二)委托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受委托金融機構為扣繳義務人;(三)分保險業務,以初始保險人為扣繳義務人;(四)單位或者個人出售他人演出門票的,應納稅款由售票人代扣代繳;(五)演出代理人為個人的,演出業務應納稅款以售票員為扣繳義務人;(六)個人轉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無形資產的,以受讓方為應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七)境外納稅人有應稅行為且在中國境內未設立營業機構的,應納稅款由代理人代扣代繳;沒有代理人的,以受讓方或者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營業稅項目有哪些?

營業稅的征收範圍包括提供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其中,提供應稅服務包括交通運輸、建築施工、金融保險、郵電通信、文化體育、娛樂和服務7個稅目,加上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現行營業稅有九個稅目。加工、修理修配因改為增值稅,不屬於營業稅應稅服務(從營業稅角度稱為非應稅服務);對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證券、期貨業務不征收營業稅;對金融機構的商品期貨交易不征收營業稅,因為增值稅發生了變化。具體稅目如下:

1.運輸:陸運、水運、空運、管道運輸、裝卸。

2.建築業:建築、安裝、修理、裝飾及其他工程作業。

3.金融與保險:金融與保險。

4.郵電:郵政和電信。

5.文化和體育產業:文化和體育

6.娛樂業:歌廳、舞廳、歌廳、音樂咖啡廳、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館等娛樂場所。

7.服務:代理、酒店、餐飲、旅遊、倉儲、租賃、廣告等服務。

8.無形資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譽的轉讓。

9.不動產銷售:建築物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的銷售。

營業稅減免有哪些?

減免營業稅是為了鼓勵或照顧某些應稅行為或納稅人而采取的特殊措施。通過減免稅措施,可以將營業稅的統壹規定與必要的靈活性結合起來,解決征稅過程中的特殊情況,更好地貫徹稅法。根據現行的營業稅暫行條例,營業稅的減免權集中在國務院,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減免營業稅。同時,根據營業稅的有關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應稅行為免征營業稅:(1)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起征點的;(二)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兒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三)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勞務;(四)醫院、診所等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五)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服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6)農業機械化。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業保險及相關技術培訓服務、家禽家畜水生動物養殖及防病植物(七)在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在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八)校辦企業為學校教學、科研服務提供的應稅服務(賓館、飯店、娛樂業除外);(九)按規定比例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的民間福利企業提供的服務(廣告除外);(10)保險公司提供的1年期以上可退還壽險業務;(11)版權個人轉讓;(12)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農業生產者和農業生產。

營業稅稅率?

它是應交營業稅與營業收入的比率。營業稅按比例稅率征稅。營業稅的稅率是根據不同的行業和不同的企業經營情況,根據這些行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基本保持原有的總體稅負水平,以及從簡的原則來設計的。具體稅率分為四檔:(1)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四個稅目的稅率為3%;(2)金融保險業稅率為8%,現行稅率為5%;(三)服務業、無形資產轉讓、銷售不動產的稅率為5%;(四)娛樂稅目稅率為5%至20%,具體適用稅率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營業稅計算依據?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是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營業額,統稱為營業額。營業稅的營業額壹般按照以下原則確定:(1)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包括手續費、基金、代收手續費、代收基金、預付基金和各種價外收費。(2)通過正面列舉,規定可以扣除部分項目的部分費用。比如廣告公司支付給媒體的廣告費可以抵扣,旅行社代遊客支付的門票和交通費可以抵扣。(三)納稅人無正當理由提供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明顯低價銷售不動產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下列順序核定其營業額:①按照納稅人當月銷售的同類應稅服務或者不動產的平均價格;(二)按照納稅人提供的類似應稅服務或者近期銷售的類似不動產的平均價格;③計稅價值按以下公式形成:計稅價值=營業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潤率)÷(1-營業稅率)。(4)計算營業額時,納稅人取得的外匯收入應按外匯市場價格折合成人民幣。成交額的人民幣折算率可選擇成交額發生當日或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為中間價)。

營業稅繳納期限?

根據營業稅的有關規定確定納稅人負有納稅義務後,應計算繳納營業稅的期限。根據營業稅的有關規定,營業稅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確定,可以是5天、10天、15天或1個月;不能按固定期限繳納稅款的,可以按時間繳納稅款。但金融業(不含典當業)納稅期限為1個季度,保險業為1個月。

什麽是混合銷售行為?

1.如果壹項銷售活動既涉及營業稅應稅服務,又涉及增值稅貨物,則為混合銷售活動。其行為有兩個標準:壹是其銷售行為必須是壹;第二,行為必須同時涉及應稅服務和貨物,貨物是指增值稅稅法規定的有形動產,包括電、熱、氣;其應稅服務是指營業稅法規定的應稅服務。比如,從患者和醫院的角度來看,患者到醫院就診,醫生做出診斷,醫院按照處方向前來就診的患者銷售藥品,這是壹種行為。但從稅收的角度來看,藥品銷售屬於貨物銷售,診斷屬於提供營業稅的服務。這種行為就是混合銷售行為。

2、混合銷售行為的劃分原則:

現行營業稅政策對混合銷售行為的劃分確立了以下原則:

(1)從事貨物生產、批發、零售的企業、企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同銷售貨物,不征收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同提供應稅服務,征收營業稅。比如建材廠賣鐵門,負責給客戶上門安裝。這種混合銷售行為應該征收增值稅;某建築安裝公司承攬工程,同時向施工單位提供建築安裝材料。這種混合銷售行為應該征收營業稅。

所謂從事貨物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包括主要從事貨物生產、批發或者零售以及從事應稅服務的企業、企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

所謂主要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兼營應稅服務,是指納稅人年貨物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服務總額,其中年貨物銷售額超過50%,營業稅應稅服務營業額低於50%。

(二)從事運輸業務的單位和個人,銷售貨物並負責運輸所銷售貨物的,不征收營業稅,改征增值稅。

(3)納稅人的銷售行為是否屬於混合銷售行為,必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所屬稅務機關認定。

什麽是兼職行為?

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中,既有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服務屬於增值稅征收範圍的行為,也有不屬於增值稅征收範圍的非應稅服務行為。非應稅服務是指屬於營業稅征收範圍的服務。納稅人從事非應稅勞務,應當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和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分別核算。未單獨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的,其非應稅服務應當與貨物或者應稅服務壹並繳納增值稅。納稅人開辦的非應稅服務是否應當壹並繳納增值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所屬稅務機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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