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韋伯的社會分層理論
在西方社會學史上,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思最先提出了社會分層理論。韋伯。韋伯提出
壹個著名的“三位壹體”綜合標準:階級存在於經濟領域,地位存在於社會領域,政黨存在於政治領域。韋伯認為,“階級”不是同壹個體,而只是代表了社會行動的可能的、往往是有效的基礎。階級地位是由市場決定的,財富越多的人優勢越大,在市場中處於更有利的地位。“身份”就是有沒有良好的社會聲譽。社會聲譽可以與階級地位直接相關,但也不總是如此。身份群體成員的地位反過來會影響階級地位。“階級是根據它們同商品生產和商品獲得的關系而分層的;身份群體是根據他們對商品的消費原則來分層的,這些原則通過特殊的生活方式來表達。”
韋伯將權力定義為個人或團體實現其意誌的機會,即使有人反對。他認為“階級”的故土在“經濟制度”;“身份”的家園在“社會制度”中,即在“榮譽”分配領域中,並由此相互對立,影響法律秩序,反過來又受到法律秩序的影響;“政黨”的家園原則上在“權力”領域。權力是經濟地位或身份所占有的資源的函數,獲得權力的個人和團體可以通過控制“法律的秩序”來支配社會。
經濟和身份這兩個因素的權重,在不同國家不同時期是不壹樣的。在技術和經濟動蕩時期,階級和階級鬥爭往往更為重要。當獲取商品和分配商品的基礎相對穩定時,身份分層受到重視,重要性凸顯。每壹次技術發展和經濟變革都會威脅到身份分層,將階級地位推到前臺。經濟變化的每壹次放緩,經濟分層的每壹次穩定,都可能導致身份結構的預期增長和社會榮譽的恢復。
韋伯強調的是壹種多元的、動態的社會分層理論,與馬克思把階級視為生產關系結構的理論完全不同。韋伯的分層理論對西方學者影響很大。此後,大多數西方社會學家繼承了韋伯的理論,提出了分層的各種模型和理論。
二,帕累托的精英理論
意大利社會學家帕累托是另壹位開創西方社會學分層研究的先驅。他用它來說明社會不平等。
這種現象的精英理論在西方社會學中也有廣泛的影響。
帕累托認為,社會等級結構的存在是普遍的、永恒的,但這並不意味著社會上下層成員的社會地位是固定的。穩定的等級結構是穩定的經濟狀態的產物,現代社會是基於創新和變革的動態工業社會,因此不存在終身或世襲階級。現代社會的不平等主要是由人與生俱來的生理差異決定的,也就是基於自然的差異。成員所屬的社會層次,最終取決於他們天生的能力和天賦。精英是指在某壹領域有傑出能力和才華的人。
精英分為兩部分:統治精英和非統治精英。每個社會群體都有壹定數量的精英,每個群體的社會成員的能力和才能的平均值決定了該群體在社會分層階梯中的位置。
帕累托試圖用精英循環來解釋社會系統尤其是政治系統中維持平衡和穩定的基本機制。根據兩種不同的標準——壹種是自然能力的自然差異,另壹種是執政與否的社會差異——他進行了交叉分類,得到了如下理論圖式:
在這個圖式中,A級是統治精英,B級是統治者中的庸人,C級是非統治精英,D級是老百姓。箭頭所指方向為精英流通路線。社會平衡的基本條件是保持流通路線的暢通,使統治階級始終保持少數精英。如果沒有向下的循環,統治階級可能會聚集壹批腐敗分子,降低統治階級的能力,從而無法保證執政;同樣,如果向上循環的渠道長期被堵塞,非統治階層的平均能力也可能上升。壹旦有統治能力的下層精英積累到壹定程度,就會聯手以暴力手段奪權。革命的意義在於更新上層成員,補充和提高統治階級的管理能力。
第三,功能分層理論
功能主義認為,社會分層長期存在於各種社會,因為它是不可避免的。
甚至必不可少。既然社會地位差異、收入差異、財富差異等是長期存在的普遍現象,那麽作為社會的壹個組成部分,它就必須在社會中發揮壹定的作用,滿足社會的某種需求。
塗爾幹曾經分析過人們被置於社會不同階層的原因。他認為,第壹,在任何社會中,有些工作總是被認為比其他工作更重要,社會從貧窮到富裕的等級制度實際上反映了社會對不同階級和群體社會地位重要性的規定。第二,社會中的人有不同的天賦、知識、智力和技術水平,所以讓最有天賦的人承擔最重要的工作是社會分層的基本原則。
帕森斯認為,社會是壹個系統,分化是不可避免的。在社會組織中不可能只有壹個職位。社會上有些角色需要天才或者經過長期訓練的人來扮演,而不是所有人。社會需要的特殊角色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和風險。為了吸引他們承擔這些責任,社會必須為這些角色提供更多的財富、權力和/或聲望。而默頓則認為社會分層也有其反作用,即不能為人們提供扮演重要社會角色的平等機會,從而抑制了人們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
第四,社會沖突理論
社會沖突理論認為,社會分層是社會沖突的根源,是無用的。社會分層起源於對稀缺的爭奪。
資源,它的作用是維護上層統治集團的特權和社會地位,使其能夠有系統地剝削和壓迫勞動人民。它是強勢集團剝削弱勢集團的結果,強勢集團決定誰將占據哪個位置,誰將獲得什麽報酬。
馬克思認為,人們對生產資料的占有以及這種占有所影響的人在生產組織中的地位,決定了勞動者的財富分配方式,從而分化社會,形成對立的社會階級。在馬克思看來,剝削是對立的社會階級形成的基礎,是壹種不合理的社會結構,因為它沒有使人互相關心,而是互相仇恨,進而導致人的異化。
達倫多夫認為,現代社會的等級結構不是按照生產資料的占有來劃分的,而是以權力的占有為基礎的。各種社會組織根據其對權力資源的占有形成了兩個群體:有權力的和沒有權力的。他們圍繞權力的鬥爭是持久的、持續的,所以組織只是壹個強制合作的聯合體。全社會所有的強制合作協會都存在著各種形式的支配和服從,使得社會沖突多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