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7日,“杭州飆車案”成為網絡熱點。在輿論與正義在是非泥潭中的痛苦交鋒中,許多記者和傳播者再次將目光投向了“媒體審判”現象。近年來,在我國,無論是新聞傳播領域還是法學領域的教授學者都在關註“媒體審判”現象。筆者在中國知網對“媒體審判”關鍵詞進行了全年跨庫檢索。時間從1998到2008年,時間跨度2年。結果如圖1-1所示。從圖中可以看出,對“媒體審判”現象的研究仍然是目前的熱門話題,並且呈現上升趨勢。由於“媒體審判”現象是壹個新生事物,許多學者只是以個案為研究切入點,很少從宏觀角度詳細梳理近年來我國“媒體審判”現象的演變。學者魏永正曾在《新聞傳播法教程》中梳理過這方面的內容,但只是粗略略顯粗糙。本文在充分考察文獻的基礎上,以“時間”為經度,以“媒介功能”為緯度,進行三維掃描,以期更深入地了解“媒介審判”現象在中國的變遷過程。
第壹,傳媒功能缺失時期的“傳媒審判”現象
從新中國成立到中國改革開放,媒體主要作為黨的宣傳工具,其傳播方式基本上是“說教”和“灌輸”。過分強調媒體的宣傳功能,就排除了媒體的標準功能,即媒體主要是傳播信息。在過去很長壹段時間裏,壹些政府官員和司法部門把媒體當成自己的傳聲筒,純粹當成自己的管理工具,往往對媒體下達行政指令,先由報紙定性、排練,然後司法介入審判就成了套路。在這樣的長期思維範式下,媒體代替司法進行審判是必然的。這種現象在中國“反右膨脹”和“文化大革命”時期最為突出。當時的情況是,新聞媒體已經演變成階級鬥爭和專政的工具,新聞媒體可以淩駕於司法之上,直接公布別人的罪名,實行“專政”。《新聞審判》可謂登峰造極。媒體,尤其是中央級媒體,利用社論制造壹種“不殺”或者“不判”都不足以讓公眾憤怒的局面。很多案件的最終結果取決於中央級媒體定下的基調,案件的走向和當事人的命運大多由媒體決定。
這期間“媒體審判”的典型案例是1955“胡風反革命集團”冤案。“胡風反革命集團”冤案是壹場從最初的文學思想批判到對敵鬥爭的政治運動。在這壹事件中,媒體扮演了不該扮演的角色,出現了“審判至上”而非公正的現象。當時,該報以“關於胡風反革命集團的材料”為題,刊登了胡風與友人的書信節選,認定胡風等有關人員是反革命分子,隨後將其逮捕,正式判決是十年後。比如從5月1955到7月初,人民日報每天用半版或壹版的篇幅刊登“揭發”和批判文章。報紙的專欄標題先是“警惕和揭發胡風”,後改為“揭發和譴責胡風反革命集團的罪行”,再改為“堅決徹底粉碎胡風反革命集團”,最後改為“堅決肅清胡風集團壹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有些文章的標題帶有很重的判斷性,如:這是壹場革命與反革命的鬥爭,不是作家,而是陰謀,胡風是最陰險的階級敵人,胡風——反革命的灰蛇,人皮狼,胡風,妳的主子是誰?胡風是蔣介石的忠臣,蕭子、胡風是人民的死敵,我們絕不姑息,討伐胡風,嚴懲胡風。
第二,傳統媒體輿論監督功能復興過程中的“媒體審判”現象
隨著中國的改革開放,媒體的規範意識開始覺醒,及時報道信息成為媒體生存的法寶。與此同時,媒體融入市場的改革也逐漸走向正規。由於我國正處於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初級階段,法制建設尚不完善,有法不依、執法不力的情況大量存在,傳統媒體輿論監督凸顯。4月1994,1,央視大型時事評論節目《焦點訪談》的亮相,標誌著傳統媒體的輿論監督進入了壹個新的高峰。《焦點訪談》節目創辦時,恰逢中國“十二五”普法工作的後半段。很自然,這個節目的主題與中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有關。當然,司法不公、司法腐敗突出,是廣大群眾反映最強烈的主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