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東山縣耕地仍屬私有,各階層占有量很不平均,少數地主富農人均占有量多,而廣大農民群眾人均占有量很少。當時,農業生產屬分散個體經營。除地主、富農出租土地收取地租或雇工耕種外,其他耕地占有者壹般自備農具、耕牛、種苗,以戶為單位進行勞動生產,也有雇工的;產品除交納田賦稅收、支付雇工工資外,歸己所有。
農民遇到天災病禍,就要向富戶借高利貸,受其盤剝。1950年8月,縣人民政府領導農民開展減租減息。1951年1月起,縣內分三批開展土地改革。在土地改革中,各鄉鎮組織農會,發動農民群眾控訴地主的壓迫剝削,與抗拒土地改革的不法地主展開鬥爭,沒收地主的土地等財產,把土地分配給無地缺地農民。
土地改革廢除了封建土地私有制,實現了耕者有其田。農民自籌資金、自置農具,在分得的耕地上生產經營,不再受剝削,積極性提高,促進了生產。1951年,全縣糧食產量1501.13萬公斤,比1950年增產9.5%。
1951年11月,農民成立縣內第壹個農業生產互助組(常年)。隨後,互助組組織迅速發展,1952年全縣有218個組,參加者有1570戶。至1954年有432個組,參加者有4512戶(由互助組組成初級社的除外)。
互助組的建立促進生產。互助組建立的頭壹年(1952),糧食比上年增產三成多。
1953年1月,互助組合並,成立縣內第壹個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初級社由社員大會民主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設社長、副社長、會計等職。 初級社實行耕地入股評產分紅。耕地分紅占其評定產量的比重分別為:上等耕地40%,中等耕地30%,下等耕地20%。實收產量扣除耕地分紅後,按社員勞動工分(及投入肥料折工分)分配。初級社推行農活定額管理,評工記分,統壹安排農作物種植,並有多種經營。
1956年起,初級社先後合並轉辦高級社。高級社由社員代表(生產隊社員大會選出)大會選舉產生管理委員會,設社長、副社長、會計等職,設立生產技術組、勞動管理組、肥料管理組、財務管理組等。社裏分設若幹生產隊,由社員大會選舉隊長、副隊長和財務助理員。
高級社實行耕地集體所有。耕地不再分紅,各農戶的耕牛、大農具皆折價歸社,其價款抵交入社股份基金後,余者分期付還。16~60周歲的男社員、16~55周歲的女社員(除在校學生或殘廢者),都定為勞動力。按體力強弱評定每個勞力的底分,攤交股份基金(固定資產公有化股金和生產費用股金)。
1957年,全縣高級社年終收益分配決算數據如下:總收入463.64萬元(比上年增75.08萬元),成本費用134.84萬元(比上年增40.78萬元),占總收入的29.09%;稅金37.48萬元(比上年增8.49萬元),占總收入的8.08%;公積金與公益金34.9萬元(比上年增25.44萬元),占總收入的7.52%;分給社員256.42萬元(比上年增0.38萬元),占總收入55.31%;每10工分值0.52元(與上年平);人均分得40.21元(比上年減5.32元),口糧219公斤(比上年減46公斤)。結算超支6623戶、欠款14.02萬元,余款2003戶19.46萬元。
1958年9月16日,成立東山縣人民公社委員會,選舉樊生林為東山縣人民公社社長。隨後,成立城關、西埔、康美、杏陳和陳城人民公社,東山縣人民公社改稱聯合社。人民公社實行政社合壹、工農商學兵壹體。高級合作社成為人民公社的生產大隊。
1958~1960年,強調“壹大二公“,改變高級社的經營管理辦法,刮“***產風“,搞“壹平二調“、“大兵團作戰“。按生產大隊核算,貧富拉平;勞動不評工記分;辦起全民大食堂,全隊男女老少壹起用膳,實行“吃飯不要錢“和“包理發、包學費、包醫藥費、包零用錢“等。嚴重違背按勞取酬原則,造成鋪張浪費,生產效益下降。
1960年,全縣農村人民公社收益分配決算為:總收入477.96萬元,比1957年僅增3%;成本費用166.32萬元,占總收入的34.8%;稅收42.42萬元,占總收入的8.87%;公積金和公益金29.78萬元,占總收入的6.23%;分給社員239.43萬元,占總收入的50.1%;每10個工分值0.34元(比1957年減0.18元);人均分得39.57元(比1957年少0.64元),口糧150多公斤,造成生活困難。
1961年4月,全縣各公社開展算帳整風,解決資金、勞力、財物的平調問題,層層搞退賠,解散全民大食堂。1962年,將生產大隊調整為57個;生產隊規模縮小,隊數增到546個(每隊平均23戶),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生產大隊對生產隊實行分配大包幹(包上交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恢復出勤定額、投肥定額、農活定額計酬等管理制度,貫徹“各盡所能,按勞分配,不勞動者不得食“的原則。準許社員經營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業。這樣,壹定程度上糾正了“左“的錯誤,促進生產的恢復和發展。
1962年全縣農村人民公社收益分配決算數據是:總收入642.63萬元,比上年增加11.66%;成本費用196.19萬元,稅金27.74萬元,公積金與公益金36.73萬元;社員勞動報酬381.97萬元(比上年增16.94%),占總收入59.44%,每10個工分值0.5元,人均分得59.19元(比上年增6.87元)、口糧181公斤(比上年增16.5公斤)。超支戶4378戶、款14.78萬元,比上年減少564戶、3.37萬元;余款9978戶、款58.08萬元,社員余款逐步得到兌現。
1964年冬,開展“農業學大寨“,主要進行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強調學大寨“突出政治“,搞“政治評分“,批判“三包壹獎“、“定額計酬“;片面實行“以糧為綱“,限制多種經營;割“資本主義尾巴“,嚴格限制社員經營自留地和家庭副業;提倡大隊統壹核算,重犯平均主義錯誤,再次挫傷廣大農民勞動積極性。十年間,農業經濟發展緩慢,人口增加迅速,農民生活難以改善。
1975年農村人民公社年終分配決算為:總收入933.04萬元,從1966年起平均年增3.29%;成本費用257.07萬元,稅金39.72萬元,公積金與公益金88.64萬元;社員分配547.61萬元,占總收入的58.7%;每10個工分值0.36元,比1966年僅增加2分錢,社員分配人均54.29元(比1966年僅增加3.87元),口糧237.5公斤。超支8704戶144.84萬元,比1966年增加79.15萬元;余款9200戶95.95萬元,無法及時給予兌現。
1979年春,貫徹中***十壹屆三中全會精神,開始進行農業體制改革,實行包產到戶。1981年春,全面推行聯產承包責任制,有81%生產隊包產到戶,有的則實行專業承包聯產計酬、“三定“到組聯產計酬、小段包工定額計酬等形式,調動了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促進了生產。當年,農村收益分配決算數據如下:總收入2103.12萬元,比1978年增91.75%;成本費用579.43萬元,稅金45.64萬元,公積金與公益金79.75萬元;農民純收入1398.29萬元,占總收入66.49%;人均純收入144.37元,比1978年增1.65倍。
生產責任制不斷完善,加之妥善調整農業內部結構,農村經濟持續發展。1988年,農村經濟總收入18051.11萬元,比1981年增7.58倍,比1978年增15.47倍。
2007年新增良種蔬菜面積5000多畝;造林5500畝,完成沿海防護林體系建設年度任務,積極開展“建綠色家園,創富裕新村“活動,為8個新農村建設示範村(附註6)提供降香黃檀、山桂花等珍貴樹種2萬株。
2008年***發放漁船抵押貸款138筆5823萬元,新增鋼質漁船165艘,累計達到456艘;試驗推廣美國紅鮑、大西洋牙鮃等水產養殖新品種,水產品總產量28萬噸,增長2.7%。農業產業化進程加快,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海魁集團獲得“福建省品牌農業金牌企業“稱號;推廣蘆筍標準化栽培8000畝,全縣蘆筍產量2.5萬噸,增產66.7%;“訂單農業“形成規模,白蘿蔔、大蔥等蔬菜種植面積6000畝,增長20%,增收1000萬元。農業總產值完成29.8億元,增長5.8%。
2011年農業生產雖受臺風的嚴重影響,但總體仍保持平穩增長。全年農業總產值24.73億元,增長4.6%。蘆筍價格創歷史新高,平均筍價增長1倍以上;全年水產品總產量達到33萬噸,增長3.7%,漁業總產值22.4億元,增長4.7%。 南宋建炎元年(1127),東山有姓孟者在磁窯村建8個瓷窯,雇用100多個工人,燒制加釉的碗、盤、缽和茶具等瓷器。其產品質量優良,銷售量大,曾用18艘木船運銷外地。明代,鐵、竹、木、雕刻等手工業作坊開始生產。清代,有釀酒店10多家,榨油坊25間,糖寮45間,磚瓦窯3座,金銀飾品、刺繡等個體工藝手工業也發展起來。 民國15年,以織網為主和造船、雕畫、印染、紡織、皮鞋、五金修配、紙紮、制秤、彈棉花等手工業人員計7000多人,占全縣人口的8%。民國16年,苧麻紡加工業首次接受廈門德美、元茂商家訂貨,產品行銷菲律賓、馬來亞、印度尼西亞等國家和香港地區。民國36~38年,法幣嚴重貶值,手工業商品流通困難,民國39年初東山島與大陸交通斷絕,手工業廠坊紛紛倒閉。
1950年底,全縣個體手工業439家,從業人員759人。其後大部分個體手工業組成手工業社、組,1958年下半年,個體手工業全部並入集體或國營工業。1965年,在清理城鎮閑散勞力中,個體手工業者被動員上山下鄉參加農業生產,全縣沒有個體手工業。
1956年6月,縣地方財政與華僑聯辦東山華僑面粉廠和火力發電廠。同時龍溪縣石碼鎮私營碾米加工廠遷入宅山,與縣財政科合營,皆屬公私合營。同年,民生、東和、長興3家生產魚露、醬油、鹹菜等。個體作坊和縣商業局聯辦為公私合營醬膎廠。上述電廠、醬膎廠於1957年轉為地方國營工業;碾米廠、面粉廠分別於1969年、1972年轉為地方國營工業。至此,無公私合營工業。
1979年以後,實行改革開放,進壹步深化企業內部改革,轉換經營機制,國營企業、“三資“(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企業和鄉鎮企業蓬勃發展形成多行業多門類工業體系的綜合體系。
2008年工業總產值56.5億元,增長17.2%;規模工業產值48億元,增長19.2%。新增規模工業15家,累計117家;產值超億元企業10家,凈增5家。產業聚集不斷加快,水產加工規模企業完成產值26.9億元,增長62%,占全縣規模工業產值的56%。全年工業稅收1.01億元,首次突破億元大關,增長30.4%。實施品牌戰略,企業品牌意識增強,新福水產獲“中國馳名商標“,全年新增3個“著名商標“、4個“福建名牌產品“。
2011年規模工業凈增19家,達到105家。全部工業總產值40.3億元,增長30.2%;規模工業總產值32.38億元,增長38.6%,比上年提高4.5個百分點,高出全市平均水平10個百分點。工業企業個體規模不斷壯大,全年上億元產值企業8家,5000萬元~1億元企業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