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單位
浙江中醫藥大學:浙江省屬高校,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方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單位位於杭州市濱江區。
浙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壹醫院(浙江省中醫院)、附屬第二醫院(浙江省新華醫院)、附屬第三醫院(浙江省中山醫院)均為三級甲等醫院,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浙江省中醫院兩個院區工作地點分別為杭州市湖濱和下沙,浙江省新華醫院工作地點為杭州市拱墅區,浙江省中山醫院工作地點為杭州市西湖區。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浙江中醫藥大學及附屬醫院本次公開招聘229個崗位***344人,其中:浙江中醫藥大學教師崗位34人、專職科研人員5人、其他專業技術人員18人;附屬第壹醫院(浙江省中醫院)醫藥技人員100人、護理人員3人、其他專業技術人員4人;附屬第二醫院(浙江省新華醫院)醫藥技人員52人、護理人員20人、其他專業技術人員1人;附屬第三醫院(浙江省中山醫院)醫藥技人員64人、護理人員30人、專職科研人員11人、管理人員1人,其他專業技術人員1人。
(壹)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有關規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浙江中醫藥大學及附屬醫院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學歷、學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後至報到時。
2.專業。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3.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4.年齡。為方便資格審查,招聘崗位表中的年齡條件,如“35周歲以下”指1979年1月1日以後出生,其他依此類推,不特指確切年齡。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緊缺特殊人才、高技能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5.優先條件。招聘條件中明確優先考慮具備崗位偏好條件人員的,可視報名情況謝絕其他人員應聘,或在面試評價標準中反映相關偏好。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壹)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於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24日24:00期間,登陸浙江中醫藥大學網站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系統(,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報名系統),註冊個人真實信息後,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壹個崗位。僅註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在報名後3天登陸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審核通過即為取得應聘資格,未通過者可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並接受資格審查。
3.開考比例。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壹般應不少於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崗位招聘計劃。護理崗位因招聘人數較多,按不低於計劃招聘人數2倍掌握;資格條件要求博士或副高以上職稱的崗位,以及崗位表中標明為緊缺崗位的,不設定最低開考比例。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其中面試包括初試和復試。各項考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面試初試和復試成績各按50%計入面試成績。
資格條件要求博士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的崗位采用直接面試的辦法。博士研究生應聘其他崗位仍需參加筆試。需要招聘高層次人才而符合條件人數較少的崗位,招聘單位另行研究決定是否采用考核招聘的方式。
1.筆試
準考證:取得應聘資格人員在2013年12月26日9:00開始可通過網絡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考試時間:定於2013年12月28日上午舉行。具體安排和要求以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可在2013年12月29日通過學校招聘考試報名系統查詢。
筆試內容:崗位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具體見招聘崗位表“筆試科目”欄)。
筆試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各崗位按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有關比例要求的崗位,成績末位者不入圍面試。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壹天或當天進行,具體時間和安排在網上通知。應聘人員應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並提供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含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招聘條件涉及職稱、職業資格的,另行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涉及工作經歷條件的,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證明。
3.面試
面試分初試、復試兩輪進行,逐輪淘汰。
初試主要考查專業水平和履行崗位職責能力。采用結構化面試。初試後,各崗位根據本輪面試成績按1:3比例確定入圍復試人員。
復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綜合素質、能力水平和對工作崗位的匹配性。復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於該成績的人員不作為體檢、考核對象。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各崗位按照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教師崗位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並按有關規定執行;其他崗位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後)並按有關操作規程執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其中應屆畢業生尚需安排在用人部門進行為期2-4周的實習,實習期考核同時作為考核重要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並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並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遞補。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各崗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2.調劑。按招聘公告明確辦法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招聘單位完成其他崗位考試後,職責、資格條件相同或相近的同壹批次其他崗位尚有可用人選的,經研究並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可以跨單位、崗位調劑進入缺額崗位。
四、紀律與監督
(壹)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浙江中醫藥大學網(,師資隊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中醫院網(,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中醫藥大學(人事處):0571-86613616;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聯系時請說明是在shifansheng.net看到的信息。
浙江中醫藥大學人事處:0571-86613535,86613616;
附屬第壹醫院(浙江省中醫院)人力資源部:0571-87062291;
附屬第二醫院(浙江省新華醫院)人力資源部:0571-85267187、85267188;
附屬第三醫院(浙江省中山醫院)人事科:0571-88393517。
附件: 浙江中醫藥大學及附屬醫院招聘崗位表(2014年度)
浙江中醫藥大學
二〇壹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