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道”概念的闡釋是原始道家生態哲學體系的起點,整個哲學體系也是在“道”的命題指揮下展開的。關於“道”的命題,老子在《道德經》中明確告訴人們“道可為道,而為不凡”(《道德經》第1章,以下僅列舉引自《道德經》的所有章節),“物是混生的,自然而生。孤獨寂寞,獨立而不改,走來走去無險,可天地之母不知其名,強字曰,“道”(第二十五章),“道是物,而只是夢。“很尷尬,還有大象;我發呆,裏面有東西;是潛移默化的,是有本質的,其本質是真實的,是有信仰的”(第265438章+0)。在老子看來,“道”是可知的,它並不神秘,有象在其中,有物在其中。但由於道的權威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我們不知道該如何恰當地稱呼它,只好暫且稱之為道。莊子也指出:“夫之道,愛與信,無為與無形,可傳而不可收,可得而不可見。自其根,無天地,自古固。鬼神帝王,天生。太極之前,不高,但六極之下,不深,自然而生,不長,長於古,不老”(《莊子·壹代宗師》,以下所有莊子語錄僅列標題),“道,萬物皆理”(《漁父》)。莊子和老子的思想是壹脈相承的,他們都明確宣稱“道”不僅是權威的,而且是可知的。
至於“道”是什麽,至今仍眾說紛紜。根據南先生的統計,“道”在傳統古籍中大約有三種含義和用法:壹是人間必走之路;第二,它代表抽象的規則、規律和實際的規則,也可以說是理論上或理論上不可改變的原則;第三是形而上的道[3]。此外,《辭海》還有14種對陶的解讀。近年來,許多學者試圖對“道”的含義做出新的解釋。但總而言之,他們的理解幾乎超出了南先生的理解,即他們認為道是壹種抽象的、形而上的法則或規則。雖然也有學者認為“道”也應該包含客觀實體的含義,但這種觀點和晨星壹樣荒謬,他們的討論也不是很深入。筆者認為《道德經》和《莊子》中多處提到“道”,根據不同的場合可以有不同的解讀。但是,“道”作為法的意義是非常明確的,這壹點已經被越來越多的學者所認識;同時,既然承認“道”是規律,就不應該否認“道”也是客觀存在。因為法律本身就是客觀存在的。如果脫離客觀現實去談論規律或規則,這個規律或規則就失去了存在的載體,無法被捕捉。這樣,我們的認識極有可能陷入神秘主義的泥潭而無法自拔。所以壹般來說,“道”可以理解為客觀存在和自然規律。
首先,道是實實在在的客觀存在,是“道”、“象”、“物”、“情”、“信”、“先天”、“固自古”。不僅如此,“道”是空間上的有機安排。老子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第73章)自然界的結構是壹個由萬物互尋、互附、環環相扣組成的“疏而不漏”的生態網絡。世間萬物都是“有無互長,有難無難,有長有短,有高有低,有音有音,有前有後”(第二章)。它是永恒而不失序的,是壹個動態的、不斷調整的“以多補少”的過程(第77章)。
其次,“道”是法律或規則。“道”包含在世間萬物之中,成為制約其興衰的法則。世間萬物自然形成、發展、消亡。同時,自然規律是永恒的、普遍的。老子說:“路是寬廣的,是可以控制的。壹切都靠它,但它不努力,也不好用。衣服支撐壹切而不優先”(第34章);“孤獨而寂寞,獨立而不改,走來走去無危險”(第25章)。莊子說:“伏道者,蓋萬物也,壯麗也!”(天地);“天地動而不積”(天)。自然法則承載著、規範著、統治著世間萬物,從來沒有靜止過。自然法則也是靜態的。世間的壹切和生死的變化都是平靜而自然的,它們的動力來自於壹切本身。老子說:“要空,要靜,壹切同時,我就回頭。壹切都要追根溯源。”(第16章)各種自然物生機勃勃,欣欣向榮,但它們最終的歸宿還是平靜地回到了原來的地方。這個規律叫做“返本”規律和“逆道而動”規律(第四十章)。老子稱之為“靜”,“靜,歸根到底是叫我”(第16章)。自然規律是辯證的、對立統壹的。壹方面,道的對立統壹是相互依存的。老子認為:“禍是福;福在不幸”(第五十八章),“有無互長,難相補,長短相交,高低斜,音聲相和,齊頭並進”(第二章)。莊子也指出:“事物無非如此,事物無非如此,因為它是對的,因為它是錯的。”另壹方面,道的對立面是相互轉化的。老子認為“世人皆知美是美,是惡;大家都知道好的是好的,但好的不是好的”(第二章)。“宋全,廢直,窪滿,而我們新,得越少越糊塗...我沒看到,所以我清楚;不證自明,所以顯而易見;不自割,有功德;不自傲,則長”(第22章)。壹切不僅回歸本源,而且只有在對立雙方的轉化中才能獲得新生。只有尊重“天”,尊重自然規律,按照自然規律發展經濟社會,才能實現人與自熱和諧相處的環境友好型社會。
二、基本理念:人與自然的統壹
在討論天人關系時,原始道家思想是非常獨特的。與世界上壹些宗教和文明認為上帝賦予人類統治世界的權利,認為人類在自然界中具有特殊地位的觀點相反,原始道教認為世界上最高貴的主人是道。“道”是公正的,它公平地再現和調節世界。這個公平就是法律,即“萬物皆是稻草狗”(第五章)。世間萬物和人類都是自然的產物,他們的活動只能在自然規律的範圍內,只能被當作“豬”,絕不能胡作非為。老子說:“世間萬物生而有之,萬物生而無之”(第四十章),“道生壹,生而二,生而三,生而三”(第四十二章),“道大,是大,是大,人也大。領地內有四大區域,但其中壹個有人居住”(第25章)。自然事物的生成過程是壹幅奇妙而漸進的畫面: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簡單到復雜,從低級到高級。它們不是由天、神等先驗的東西創造出來的,而是在“道”即包括人在內的自然規律的指揮下自然有序形成的。對於自然界的演化和形成,莊子也有精彩的描述:“植物有幾種,其次是水。得水土者為蛙衣,生於陵者為陵。墳塋蔥郁時,是黑腳。黑腳的根是蠐螬,它們的葉子是胡蝶。許也變成了壹條螻蟻,生在廚房的火爐下,名叫燕朵兒。壹鳥為千日鳥,名曰幹骨。幹骨頭的泡沫是笑臉,笑臉是食用酰基。人生就像吃了酰基。黃偉九年生;瑞生來就是腐的。羊比羊好,竹青久;青寧生命,命生馬,馬生人,人轉機。壹切來自機器,又進入機器。”不可否認,莊子的《天演論》不能稱之為科學的進化論,他所描述的各種物種之間的關系在今天的人看來是不可思議的。但莊子的理論堅持唯物主義立場,即世間萬物都是通過壹定的過程演變而來的,它們並不是上帝創造的。尤其是關於“馬生出人,人變成機器”的討論,更清楚地表明,人是進化出來的,是自然界萬物中的普通壹員,沒有特權。此外,莊子還指出:“物數萬,人不知所措。”(《秋水》)他在《大宗師》中也說:“所以,也是善,也是善;壹個也是壹個,壹個不壹樣。壹個是天的弟子,壹個是人的弟子,天不等於人,所以叫真人。”不管我們是否認同,自然是壹體的,世間萬物都離不開這個整體。只有承認人是“天人合壹”(盛達語)並自覺維護自然平衡的人才是真正的人。老莊“人來自自然,是自然的壹部分”的理論具有重要的生態意義。
在現代生態學中,科學家還認為生物圈生態系統的各個組成部分,包括光合植物(生產者)、動物(消費者)和微生物(分解者),與環境之間的關系是環環相扣、密不可分的。用老子的話來說,就是“天長,地稀。”無論哪個環節斷開,整個系統都會崩潰。可以說,今天人類的活動主要集中在生物圈。人類是生物圈生態系統中的壹員,在維持整個系統的正常運轉中,他應該承擔義務。這與其說是對老莊思想的證明,不如說是對老莊思想的繼承,即天地與人同根,萬物與人合壹,所以維護生態平衡,維持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是人類的天職。
三、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根本途徑:無為
“無為”是原始道教的重要思想。在某些人眼裏,“無”就是無,“無為”就是“無所作為”,這其實是壹種誤解。《道德經》中,原始道教的“無為”說:“是聖人無為而教無字”(第二章),“損之有損,使之為無為”(第四十八章),“無為而為,無為而無味”(第六十三章)。同時他說:“吾無為,而民利己”(第五十七章),“因聖人無為,故無敗”(第六十四章)。此外,《道德經》中還提到了很多與“無為”意思相近的詞或短語,如無名、無聲、執著、無知者、無欲、不爭、無私、無體、不削、不驕、無事、無心、無味、不學、不武、不怒、不敢等。這些話和“無為”可以說是壹個集合,也就是“無為集合”按照這個集合,“無為”這個詞的含義就清晰多了。筆者認為,老子從來不主張渾渾噩噩,無為而治,否則也不會思考那麽多社會問題,抱怨虛偽,主張效法聖人。在這裏,“無為”的真正含義應該是“無為”和“善”,即對過分行為的否定,對違背自然規律的行為的否定;換句話說,它提倡自然和適度的行動;這種“無為”是針對“無所不用其極”,“弱勝強”(第36章)。無為是解決生態危機、保護生態環境、維護生態平衡的根本途徑。具體來說,無為可以分為外在無為和內在無為兩個方面。
(壹)外在行為的“不作為”
外在行為的“無為”,就是要求人類認識自身能力的局限,尊重自然,順應自然,熱愛自然。
保護自然,反對人性的過激行為,保證人與自然的和諧與協調,可以概括為和諧、和諧、寧靜。
順就是尊重自然,順應自然。在大自然這個重要的有機體中,人就是其中之壹,在大自然面前,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只有尊重和愛護自然,人類才能獲得自然的青睞,否則只會受到懲罰。順應自然,就要有“德”。老子說:“道生,畜德,物形,勢成。是建立在萬物尊道、德行的基礎上的。道之尊,德之珍貴,夫之命,自然也。”(第565438章+0)自然界是壹個有序漸進的進化過程。人類要有“德”,就要做“動物”,就是要在“人、地、天、天、道”的過程中,公平對待壹切自然之物,珍惜壹切自然之物(第二十五章)。“生而無所為,行而不靠,長而不殺”(第51章),以及“輔佐萬物自然而不敢為”(第64章),讓萬物自然地享受命運。莊子也認為“天人不平等”(大師),強調“萬物在壹起”(秋水),各有千秋,並駕齊驅。人類應該尊重自然,公平對待自然界的萬物,所以莊子提出了“無貴賤之分”(秋水)的理論。在此基礎上,莊子呼籲“無人滅天,無故滅命”(《秋水》)。莊子強烈譴責這種違背自然規律的行為:“坐等鉤繩之規正者,割其性也;那些等著繩子被粘住固定的人,也是侵犯他們道德的人。”(清大拇指)再者,莊子告誡我們,如果刻意借助外力去改變自然,“天之亂,物之情”(《棺中》)必然導致“雲氣不待家雨,草木不待黃落,日月之光益廢”和“災與草木,災與蟲治”(《棺中》)
和諧就是保持人與自然的和諧。人類植根於自然,屬於自然,保持人與自然的和諧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老子曰:“其安易持。”(第64章)事情穩定了就容易維持。莊子把“天地與我共存,萬物與我為壹”(齊物論)作為人生的最高境界。莊子羨慕原始社會的自然狀態:“古人在迷茫之中,對生活漠不關心。時至,陰陽尚,鬼神不擾,四季為節,萬物不傷,人不死。雖然人們知道它,但他們不使用它。這叫壹。時候到了,自然要去做。”而“有為”、“反日月之明,顯山川之精,入四季”(《李逸》)只能威脅自然界萬物的和諧共處。
安靜,這是針對人類社會的,就是要求人類不要打仗。老子和莊子生活在壹個戰火紛飛的時代,國與國之間的戰爭所帶來的殘酷場景讓兩位哲人悲痛欲絕。老子說:“善為士者,不武;好戰士,不生氣;善於克敵者,不合作;善用人者,為之。指的是無可爭辯的德行,用人的權力,古代的極配”(第六十八章);“兵者不祥,物者邪惡,所以有道者無處容身...兵是不祥,不是君子,不得不用”(第31章);“老師在的地方,就有荊棘。從軍之後,必有兇年”(第三十章)。老子的論述可以說是從政治和軍事的角度進行的,但對於環境保護還是有現實意義的。打仗最激烈的方式就是戰爭,戰爭帶來的汙染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如1991海灣戰爭期間,約700口油井起火,每小時噴出1900噸二氧化硫等汙染物,造成全球汙染,地中海、整個海灣地區和伊朗部分地區也出現了“油雨”[4]。從65438年到0999年,北約飛機轟炸潘切沃煉油廠和其他設施造成的汙染仍然影響著前南斯拉夫以及保加利亞、羅馬尼亞等鄰國和地區的環境。
(二)“不作為”的內在行為
內在行為的“無為”,要求人們以聖人為榜樣,克制內心的欲望,做到“少私欲”。(第19章)
春秋戰國是壹個動蕩的時代。巨大的進步不僅促進了社會的進壹步完善和私有化,也使人的私欲進壹步膨脹,人類對自然的要求更加頻繁和肆無忌憚。老莊迅速冷靜地分析評價了這壹社會現象。老子說:“五色致盲;五音不聾;五味爽口;馳騁獵獵,讓人瘋狂;稀有商品是個阻礙。”(第12章)莊子繼承了老子的衣缽,認為“世人知其所不知,求其所知。大家都知道他不擅長自己不擅長的事,但他知道自己不擅長自己做過的事。是混亂”(“嗯嗯 ").為了避免貪婪的無限膨脹對自然的懲罰,人類應該加強自我控制,珍惜自然,知足常樂。老子說:“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贏的人強,贏的人強。內容豐富”(第33章);“禍不單行,怨大於欲。所以知足者常樂”;(第46章)“知止因此沒有危險”(第32章);“我有三寶,是我持有和保護的:壹是善良,二是節儉,三是不敢為天下先”(第67章)。世上最大的惡是貪得無厭,最大的罪是貪得無厭。世間萬物都有個度。只有適度,“少壹點自私,少壹點欲望”,人與自然才能和諧相處,經濟社會發展才能全面、協調、可持續。